为让更多新农合大病患者受益,南昌县从2014年起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救助,大病保险将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补偿,最高补偿比例达70%。
根据标准,参合患者按现行新农合政策补偿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扣减起付线金额后,0元至5万元部分补偿比例为50%;5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补偿比例为60%;10万元以上部分,补偿比例为70%。原则上,单次住院符合起付规定的应提供即时结算服务;市内多次住院累计费用符合起付规定的,商业保险机构应在自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全部补偿到位;对市外异地就医患者,自申请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服务。提高大病保险的保障额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和商业保险机构分摊,具体分摊比例应在保险合同中载明。不断提升大病保险管理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商业保险机构要建立专业队伍,加强专业能力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