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我刚出生的孩子还没参加新农合,就享受到了新农合的住院补偿,看来我和老公都加入新农合是做对了。”近日,拿着领到手的新农合住院补偿款,经开区塘汛镇红五村11组村民林某激动不已。
林某自然分娩产下一男婴,孩子出生时因早产、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在市中心医院治疗近80天,用去医疗费用13万余元。让他们一家人惊喜的是,在出院那天结账时,工作人员告诉他们,根据新农合“当年出生婴儿可随参合父母享受新农合各项补偿”的政策,由于母亲参加了新农合,新生儿可随母亲享受新农合补偿。经过核算,新农合为其补偿医疗费75702元;后来,该新生儿因为先天性白内障、视网膜病变在华西医院住院治疗,全年共得到新农合补偿81223.10元。
我市新农合制度始终坚持基本医疗保障和大病医疗保障并重原则,将大额门诊慢性病和重大疾病纳入了保障范围,努力减轻农民生病负担。目前,县市区大额门诊慢性病保障病种平均15种,2012年实现了全市全覆盖国家规定的20种重大疾病;涪城、三台、梓潼和北川等部分县市区还进一步探索大病补偿,对大额费用疾病进行特补,其补偿水平较常规报销提高近10个百分点。今年,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和市民政局联合印发了《绵阳市降低参合农民医疗负担工作实施方案》,在游仙、北川和平武试点63种单病种定额报销模式。
市卫生局了解到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新农合参合率达99.96%,居全省第一,基本达到应保尽保。截至4月底,新农合已筹资到位8.79亿元、占全年应到位资金的57.98%;已使用3.84亿元。参合农民受益情况:已补偿参合农民287.48万人次,其中住院补偿16.50万人次;参合农民住院次均费用3020.97元,次均补偿1854.20元。
绵阳市还进一步完善了重大疾病补偿方案,将病种扩大至20种,补偿封顶线单独增加至15万元,提高到了农民年均纯收入的20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