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为了保障参合农民就医,去年,我省在70%的县(市、区)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超过了国家50%的要求。同时,我省逐步完善补偿机制,落实各类补偿资金9.74亿元,取消了药品加成,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权限下放到县级,提高了手术、治疗、护理等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了检查检验费。首批试点医院药占比下降了3.6个百分点,诊疗和住院总人次分别增长了34.5%、23.5%,医疗机构公益性质得到进一步发挥。
在去年的基础上,今年我省新农合参合率将继续保持在95%以上,人均筹资标准由390元提高到470元,门诊慢性病保障由30种增加到35种,重大疾病保障由22种增加到24种;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市级统筹,全面开展省级定点医院住院即时结算;加大支付方式改革力度,严控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发挥医保对群众就医的引导作用,扩大分级诊疗试点,逐步形成全省分级诊疗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