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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卫生局组织欲发布十项惠民政策

2013-07-30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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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扬州市卫生局负责人对外发布消息称我市将在2013年发布十项惠民政策,这些政策涉及医疗保障制度的方方面面,将极大范围的保障市民健康状况。据悉,此次政策将为我市居民提供专业的健康管理团队,以后老百姓们轻轻松松便可以在家附近看病治病,为他们的生活提供很大便利。

一半以上的重点人群都有“家庭医生”、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350元、实施健康厨房工程150家……昨天,市卫生局对外发布了2013年“卫生为民惠民十项措施”,这些实实在在的举措让卫生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于民。据悉,这已是市卫生局连续11年发布十项措施。

社区医院

百姓在家门口轻松看病

据介绍,今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面实施家庭医生和健康管理团队服务制度,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率稳定在50%以上,社区预防保健服务人次比例稳定在70%以上,居民在社区门急诊比例稳定在46%以上,门诊均次费用比三级医院低50%以上。

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档升级,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全覆盖,年内新创成12个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这些举措让百姓在家门口就能轻松看病。

新农合

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350元

据介绍,今年全市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9%以上,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35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例达75%以上。

据了解,扬州从2003年开始试点新农合,起初人均筹资标准只有30元;10年来,扬州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其中筹资标准10年提高了10倍。今年,全市还将继续全面推行新农合“一卡通”工程,做到全省联网管理,参合农民本地就医和异地就医联网医院均能做到即看即报,方便了农民群众看病就医即时结报。

大病保险

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

据介绍,今年将实施农村重大疾病保障工程,全面开展肺癌等20类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报销比例提高到70%;积极开展农村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

据介绍,今年,我市还将在宝应县、高邮市、广陵区等地实施大病保险制度,对于费用较大、对家庭造成灾难性伤害的参合患者,在新农合报销的基础上予以大病保险补偿。大病患者在基本医保报销后,仍需个人负担的合理医疗费用,再给予实际报销50%以上。预计7月份左右将予以实施,2014年大病保险工作将在全市全面推开。

基本药物

可在大医院买更多便宜药

据介绍,今年全市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继续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二、三级综合医院基本药物使用率分别达80%和70%,同级专科类(含中医类)医院使用率分别达70%和60%。

目前,我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都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而且全部覆盖到我市所有的村卫生室,到这些医疗机构买药,都可以享受零差价的优惠。“今年,我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根据临床实际和群众用药需要,按规定比例优先配备使用。”市卫生局有关人员表示,这意味着,老百姓去大医院看病也能买到更多的便宜药。

防病网

构建居民健康促进体系

据介绍,今年将全面实施健康促进行动,积极实施健康医院、学校、机关、企业、社区、家庭、厨房等“十大主题健康促进行动”,构建一体化居民健康促进体系。

与此同时,加强疾病预防与控制,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低于170/10万。“今年还将实施健康厨房工程150家、推进‘治未病’工程和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工程、深入开展‘感动患者细节’服务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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