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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积极开展救灾工作

2012-04-11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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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6.0级地震发生后,新疆保监局立即指导保险公司、保险行业协会开展行业内部风险普查和客户接报案工作。

11月1日8时21分、22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伊宁县交界和新源县、尼勒克县交界先后发生里氏6.0级、4.1级地震。1日下午从新疆保监局获悉,截至当日18时,当地保险机构经营情况正常,尚未接到保险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报告。

据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介绍,截至1日16时20分,此次地震灾害已波及巩留、新源、尼勒克、察布查尔、伊宁、昭苏等县市,共造成35201人受灾,倒塌房屋1045间,损坏房屋23227间,紧急转移安置人口4165人。同时还有部分学校校舍、卫生院及机关办公用房出现裂缝,受到损坏。地震暂未造成人员伤亡。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已紧急启动国家四级救灾应急响应。

地震发生后,新疆保监局立即指导保险公司、保险行业协会开展行业内部风险普查和客户接报案工作。截至11月1日18时,当地保险机构经营情况正常,干部职工情绪稳定。保险公司尚未接到保险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报告,新疆保监局要求保险公司积极配合当地民政部门做好有关保险服务工作,后续情况将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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