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北京、上海、武汉三地4户家庭5位老人正式签订“幸福房来宝”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投保单。如果在随后的核保等环节顺利通过,这些老人将成为国内以房养老保险产品的首批客户。
幸福人寿相关负责人对《中国保险报》记者表示,客户签订投保单后,幸福人寿将展开法律尽调、房屋抵押登记、公证等工作,最终完成承保,客户在犹豫期结束后约定时间便可以开始领取养老金了。从投保到最终承保,这个时间大约要两周。
作为国内首款以房养老保险产品,幸福人寿“幸福房来宝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A款)产品”为非参与型,在领取的养老金里已考虑房屋预期增值收益。对价值增长部分调增养老金,提前把给付投保人房产预期增值收益因素考虑在内。幸福人寿不参与分享房产增值收益,如果将来房价上涨,抵押房产价值增长全部归属于投保人。该产品于3月25日获得保监会审批通过,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4个试点城市推出。
按照产品推广思路,将优先考虑孤寡失独老人、低收入家庭、高龄老年群体。幸福人寿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首批客户中北京黄女士、康先生以及上海的费先生没有子女,从去年看到以房养老试点的相关新闻就主动联系幸福人寿,并一直密切关注进展,希望尽快投保。而武汉朱先生和太太是有子女的老人,投保得到了儿女的大力支持。孟晓苏曾对记者表示,推出这个产品的初衷,就是要让愿意居家养老的老人群体多一种选择。
湖北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说,今年湖北保监局协调省政府出台了贯彻落实保险“新国十条”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要“积极推进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随后湖北保监局邀请武汉市金融办、民政局、老龄办、住建局等相关单位召开座谈会,大力争取政策支持。
上述湖北保监局人士说,未来将指导已开展试点的保险机构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积极在武汉打造幸福人寿的“货币型模式”和合众人寿与养老社区对接的“实物型模式”等两种以房养老保险试点模式,形成可供全国其他地区借鉴的“武汉模式”。
以房养老保险首创者孟晓苏在现场见证了投保的特殊时刻。但公司承担房价下跌和长寿给付风险,即在投保后老年人即可终身领取固定养老金,不受房价下跌的影响,公司在一定限度内承担投保人长寿带来的超额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