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最近在医院体检中,查出患有了原位癌。李先生记起去年投保了重疾险,于是要求理赔。但是保险公司却以原位癌不算重疾予以拒赔。癌症竟不属于重疾,这把李先生给搞糊涂了。保险公司提醒,“原位癌”多发于口、唇、咽喉、肠胃肺甚至皮肤等处,能够治愈,不算重大疾病。在此特别提醒市民朋友,自2006年新版重疾险《规范》出台之后,新版重疾险的保障范围做了调整,市民购买重大疾病险时,一定要看清到底哪些属于保险公司不赔的项目范围,以免和自己的想象出现差距,从而发生纠纷。
据了解,新版重疾险《规范》列出了6种不在保障范围内的情况。这6种情况中有4种是针对癌症分期状态进行限定的,分别是原位癌、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相当于Ann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和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女性重大疾病保险不包括此项)。通俗来讲,癌症的极早期阶段大都被排除在保障理赔范围之外。根据医学人士分析,这一阶段的疾病特点是进程缓慢,治疗简单,费用低,治疗效果及愈后较好,对病人的生活和工作影响较小。
即使《规范》中规定了6种核心疾病必须包括在重大疾病保险产品,这6种疾病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和终末期肾病,其保障范围也是有一定要求的。比如,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等。
此外,新版重疾险本身也有八大除外责任,发生这些除外责任时,保险公司也不赔。这八大除外责任包括: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捕;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