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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重疾险哪些情况不赔偿?

2015-08-110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新保险法关于大病未告知赔付案例 答:新保险法关于大病保险 投保前先要签订投保提示书 根据保监会相关要求,所有寿险公司都必须启用《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对投保的注意事项和风险进行明确提示。一方面是尽到告知义务,保护消费者权益,另一方面也是保险公司从保护自身的角度考虑...<br />问:哪些情况保险是不赔的? 答:对于免责条款的效力,法律视不同情况采取了不同的态度。司法实践中 免责条款对那些明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免责条款,法律也是禁止的,否则不但会造成免责条款的滥用,而且还会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也不利于保护正常的合同交...<br />

  李先生最近在医院体检中,查出患有了原位癌。李先生记起去年投保了重疾险,于是要求理赔。但是保险公司却以原位癌不算重疾予以拒赔。癌症竟不属于重疾,这把李先生给搞糊涂了。保险公司提醒,“原位癌”多发于口、唇、咽喉、肠胃肺甚至皮肤等处,能够治愈,不算重大疾病。在此特别提醒市民朋友,自2006年新版重疾险《规范》出台之后,新版重疾险的保障范围做了调整,市民购买重大疾病险时,一定要看清到底哪些属于保险公司不赔的项目范围,以免和自己的想象出现差距,从而发生纠纷。

  据了解,新版重疾险《规范》列出了6种不在保障范围内的情况。这6种情况中有4种是针对癌症分期状态进行限定的,分别是原位癌、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相当于Ann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和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女性重大疾病保险不包括此项)。通俗来讲,癌症的极早期阶段大都被排除在保障理赔范围之外。根据医学人士分析,这一阶段的疾病特点是进程缓慢,治疗简单,费用低,治疗效果及愈后较好,对病人的生活和工作影响较小。

  即使《规范》中规定了6种核心疾病必须包括在重大疾病保险产品,这6种疾病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和终末期肾病,其保障范围也是有一定要求的。比如,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等。

  此外,新版重疾险本身也有八大除外责任,发生这些除外责任时,保险公司也不赔。这八大除外责任包括: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捕;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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