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飞机出行前,乘客大多会选择买一份全国统一售价20元的航空意外保险,但是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从20元的航意险中真正赚到大钱的不是保险公司,反而是那些机票代售点等中间商,20元钱的保险,真正的成本只需要几块钱,剩下的都被代理商赚走了。
根据相关规定,保险代理费不得超过保费的8%,也就是说20元的航意险代理费不该超过1.6元。再来看民航总局的统计数字,近三年,民航乘客接近4亿人次,如果10%的乘客购买,航意险的收入高达8亿元,而其中近7亿元进了大小机票代理商、保险代理人的口袋。
20元钱的航意险,买单是消费者,赚钱的是代理商。对此,保险专家评论,保险公司应当定期公布保险赔偿准备金的积累情况,这个准备金就是用来赔偿的,如果准备得不够,那么你打折销售保险就是不合理的,准备得很充分,自然就该降价。
目前飞机已经成为最安全的出行工具,航空意外概率很小,即使发生一起空难,按照150名乘客、40万元保额计算,保险公司只需赔付6000万元。因此,不少消费者表示,应当降低航空意外保险的额度。
虽然购买航意险是完全遵从乘客自愿,但消费者行使选择权的前提是拥有知情权。消费者有权利知道,20元的航意险价格是如何确定的,而不是等实行了那么多年,现在才有了“意外发现”。相关部门应该有个明确的交代,消费者权利和利益不明不白地被巨大“黑洞”吞噬的现象,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
既然这样一份保险的成本只有区区三元钱,为何不能切实让利于民?把巨大的利润空间交给零售商,是变相地把经济压力转嫁给消费者。而且,尽管航空灾难的概率很小,但是一旦发生意外,拿“大头”的零售商却毫发无损,由保险公司承担了巨额赔偿,于情于理说不过去。人们花钱购买保险,其初衷就是尽可能降低潜在的风险,而这一切都需要建立在稳固有序的市场体系中。保额和保金的多寡应该是基于各种因素理性思考得出的科学数字,如果保险失去了这份理性,沦为单纯逐利的机器,那它能保住的风险就极其有限,甚至本身已成为旅客最大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