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庸置疑,房屋质量险将在北京试点的最新消息会给稍显平静的11月楼市带来一点小的波澜。
在这个买房用抢的年代,面对几乎以周为单位变化的房价,对于处于信息低端的购房者而言,选择地段、挑选户型尚且是一种奢侈,更何况是苛求房屋质量。而当消费者都开始无暇顾及产品质量的时候,市场制衡的天平无疑正在倾斜,对于日趋成熟的房地产市场来说,这显然不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
这么看来,房屋质量险的试点虽然来迟了许多,但无论如何迟到总比不来好。不要因为这一险种可能会给消费者带来额外成本就急于攻击它的不是,房屋质量险成本转嫁到消费者头上不会是长期状态,当市场力量终归平衡之后,成本的分摊必然会以较为合理的形式通过买卖双方博弈来实现,而不论房屋质量险的成本如何分摊,消费者因为其推广而得到的实惠却是切实可见的。按照某媒体的报道,在房屋质量险推行之后,“当消费者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后,只需知会保险公司,剩下的专家鉴定、工人维修等工作都由保险公司来完成;届时相应的材料费、人工费、专家费、清理费等则从保费中支付”。与目前房屋出了质量问题之后,消费者被开发企业和施工单位当作皮球踢来踢去相比,房屋质量险的好处不言而喻。
只是,如果就此以为找到了解决房屋质量争端的最佳途径,可能就大错特错了,至少以目前房屋质量险的覆盖范围而言,这么说并不夸张。虽然最新的覆盖范围尚未公布,但如果从今年早些时候媒体的相关报道来看,其覆盖范围仅限于通过建设部住宅性能认定的A级住宅,那么其积极作用就不免捉襟见肘了。给相对高质量房屋提供质量保险只能起到锦上添花的效果,而那些真正需要保险的房屋却被排除在外,对于在供需失衡的情况下被迫选中这类房屋的消费者来说,这无疑是雪上加霜。
撇去覆盖范围这一富有争议性的话题不谈,即使假设房屋质量险能够全面铺开,那么将解决房屋质量争端的“宝”完全押在“险”上,看起来也是不切实际的。在房屋质量总体水平没有根本提高的情况下,日益增多的房屋质量争端必然会影响房屋质量险效用的发挥。还有一点值得提醒,在保险赔付制度尚待健全的当下,如果房屋质量险赔付流程无法做到顺畅快捷,那么,这个险种的推广与市场认同就会出现问题。这样,质量“险”中求的良好举措恐怕只会沦为美好愿望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