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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看待保险行业转型实现自我突破

2015-08-052次浏览
小新客服
随着时代的变迁,环境的不同,公司的追求目标也随之改变,市场的自净能力亦有所增强。对此,保险行业协会要适应新的形势,跳出传统思维惯性,辩证地看待保险行业自律,及时实现自我突破与工作转型,推动保险业转变发展方式,改善服务水平。
自律居保险行业协会五大职能之首,也是保险市场主体的经营底线。

提升自律认识高度

保护客户就是保护行业自身不论是保险行业人员,还是保险消费者,都有不少人认为保险行业自律是在保护整个行业自身的利益。但是,这种认知并不全面。在现代社会生活中,人人都是消费者,客户与保险公司亦不例外,客户消费的是保险公司提供的有形产品,保险公司消费的是客户对自己的无形信任。如果保险行业自律总是于己有利,亏欠于人,那总有一天保险会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是在保护保险行业自身。一方面,消费者是保险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基,另一方面,保险为消费者分摊和化解了生产生活中的不测。如鱼和水,消费者是水,保险公司是鱼,水中无鱼,缺少灵气,鱼离开水,无以复生。鱼水情深,相得益彰。

理直气壮抓自律

坚持行业自律必须坚持三项基本原则: 一是依法合规原则。开展自律工作的前提条件便是依法合规,在四川保险行业自律工作中,保险行业应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执行中国保监会和四川保监局有关规定,不得将行业利益的最大化凌驾于国家的法律法规之上。二是兼顾利益原则。即在维护行业正当合法利益的同时,不得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侵害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为代价。三是公平竞争原则。保险行业应该共同培育市场资源,维护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市场竞争环境,实现多赢局面,遏制和刹住以抢占市场为目的、牺牲消费者利益为代价、不正当利益输送为手段、扰乱市场秩序为特点的无序竞争行为。

创新转变自律方式

坚持以赢利为导向近几年,保险行业协会习惯于通过“量化手续费标准”、“刚性价格管制”等传统、简单、初级的方式开展行业自律、约束会员单位的竞争行为,以期共同维护当地市场秩序。虽然,这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所发挥的作用不可忽视,但是,社会情况在不断变化,保险行业的自律也应该与时俱进,适应新的形势,创新发展,标本兼治,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因而,保险行业协会的工作重心必须从传统的费率自律向提升行业服务能力转变。转变自律方式。由以往的“过程自律”向“结果引导”转变,以追求效益为导向,确保行业经营行为的真实性。如:看一家保险公司的经营结果,重在看各项数据真实性,保证公司费用真实、理赔真实、财务真实、赢利能力真实等,只要各方面数据真实,赢利能力强,社会口碑好,那么公司为获取某一笔优质业务而支付高昂的手续费也可行,说明该公司赢利模式先进,业务的“红、黄、蓝”划分精准,风险把控能力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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