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最初的目的就是为了抵御人生三大风险:意外、疾病和养老。因此最本源的险种基本可以概括为: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重大疾病险)以及养老险。之后随着金融业的发展,分红险、投连险、万能险这一类投资型险种纷纷出现,极大丰富了保险市场,使消费者有了更多的选择。
众多消费者选择险种的过程中,往往对投资型险种情有独钟,常常选择的是“高收益,高回报”的险种,而忽视保险最原始的保障功能。意外险和健康险等最具有保障意义的险种,由于是消费性险种,保费一去不复返,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于是,不少消费者花了钱投保返还型或者投资型险种,但当风险来临时,却发现保险“不管用”。一味追求保险的投资收益,犹如空中楼阁。这也是一些投保人遭遇风险时才发现保险不“保险”的根源。
意外、疾病是人生中最难预知和管控的风险,保险的保障意义很大程度就体现在这两类保险上。所以在经济状况一般的情况下,先满足此类保障需求;倘若经济实力允许,也可一并考虑。
很多人想到买保险,往往是在有了孩子之后。孩子是家庭中的最大希望,他们身上寄托着父母无限的爱与责任。越来越多的家长开始利用保险手段给孩子制定一个周全保障、教育、储蓄计划。可能一些家长最关心哪类保险最适合,什么年龄阶段选什么保险之类的问题,而忽略了一条必要的条件:给孩子交保费的自己。保险规划应该先满足家长保障,后考虑小孩保障,毕竟大人自身才是小孩最大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