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人寿保险缴费方式:
1.趸交:就是一次性缴清费用。
2.分期缴付:
对于长期寿险或者终身寿险,所需要的的保费比较高,对于投保人来说,一次性交清,压力比较大,这时,就可以选择分期缴费。
分期缴费可以按月、按季、按年缴付,这里主要是看投保人的职业稳定状况和收入情况来选择不同的方式。
经济困难,难以支撑保费,应该如何处理保险合同?
解决方案:
1.利用延期期限:
暂时由于资金流转困难,无法交纳保费,可以充分利用宽限期,宽限期内,即使没有及时交纳保费,保单仍然生效,保险公司依旧承担责任。
过了宽限期还不能及时交纳,就会进入中止期,中止期内,保险合同暂时失效,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中止期一般是两年,两年内,依旧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复效。
2.自动垫交保费:
在投保时,如果选择自动垫交保费,那么在超出宽限期后,保险公司会将保单的现金价值作为保费垫交,用来维持合同的有效。
3.减额交清:
又可以称之为“减保”,是指保单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按照合同现有的现金价值在扣除相应的保险费以及利息、借款以及利息后的余额,作为全部的保费一次性交清,然后用相同的合同条件减少保险金额,保单会继续生效。
4.缩短保险期限:
投保人也可以不改变原来的保险金额,只缩短保险期限,这样就可以用保单积存的现金价值缴纳保费,保障合同能够继续有效。
5.质押保单:
保单既是保险关系成立的有效凭证,也是一种有价证券,是可以质押的。
因此,在经济困难的时候,如果已经缴纳保费达到一定年限,具有现金价值,可以凭自己的人身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申请质押贷款。
不过,一般贷款的金额是不会超过现金价值净额的一定比例,而且,在一定时间内,需要归还本金和利息,如果逾期不还,当借款的本息与其他各项欠款本息达到保单现金价值的时候,保险合同终止,失去效力,保险公司不再承担责任。
6.退保:
如果已经交满一定年限,具有现金价值后,退保会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如果没有交满一定年限,只能退回扣除手续费后的一定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