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讯:“让企业多减轻一点负担,让职工多拿一点现金。”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16日在中外记者招待会上回答“五险一金”相关问题时表态。近期,上海、广东、天津等多地宣布下调社保费率。辽宁的情况如何?其实辽宁省已在去年按照国家要求,调整了生育、工伤、失业三项保险的缴费费率。
此外,在精简“五险一金”方面辽宁也以“合并实施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为内容在辽宁省公布的《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被明确提出。这意味着,未来“五险一金”有望被“四险一金”取代。
辽宁已降低生育、工伤、失业保险费率
辽宁省已在去年按照国家要求,调整了生育、工伤、失业三项保险的缴费费率。三项保险缴费费率降低了,各项保险的待遇不变。
其中,我省自2015年3月1日起就已经下调了失业保险费率,将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2%,其中个人费率由1%降至0.5%,用人单位(不含企业)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5%,企业按1%费率缴纳失业保险费。调整后,为企业减负1.5亿元,受益职工664.3万人,减轻个人缴费负担12亿元。
在去年10月1日起,辽宁省也下调了生育和工伤保险的缴费费率。按照国家规定,辽宁省对于仍在执行生育保险基金费率减半征收政策的统筹地区,可继续执行现行政策不变;对于其他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超过9个月的统筹地区应将生育保险基金费率调整到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以内。而沈阳、大连和省直等生育保险基金不足3个月的统筹地区,不在此次降低费率的范围内。另外,工伤保险的缴费方为单位,个人不缴费。调整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八类。
未来“五险一金”有望被“四险一金”取代
“合并实施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这项内容在我省公布的《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被明确提出。这意味着,未来“五险一金”有望被“四险一金”取代。
据了解,“五险一金”是指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四险一金”则是把生育保险并入医疗保险管理范围。其具体实施将不仅影响生育保险的发展,还影响人们对生育价值的认同、社会生产力和经济活力的提升,以及妇女发展和性别平等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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