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讯:去年未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注意啦,从4月1日起至6月30日,可申请2015年度稳定岗位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该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50%给予稳岗补贴。据市人社局预测,全市将发放2015年度稳岗补贴1亿元,为企业减轻用工成本负担。
按上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50%发放
据了解,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我市去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符合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等两个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稳岗补贴。
稳岗补贴标准按申请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予以发放,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稳岗补贴政策执行至2020年年底。
市人社局有关工作人员以一家1000人企业为例,按照失业保险金缴费基数下限标准1350元、缴费费率1%计算,1350×0.01×12×1000=162000元,去年企业共缴纳失业保险费162000元,如果符合申请条件,就可以享受81000元稳岗补贴。
如何确定企业裁员率是否低于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呢?市人社局介绍,裁员率=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参加失业保险人数。在2015年度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未公布前,相关企业可参照2014年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2.35%先行申报,待2015年度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公布后,按照实际公布的标准申报和审核。届时,具体申报事宜,可登录市人社局及市社保局网站查询。
352家企业申领2014年度稳岗补贴1374万元
据了解,符合条件的企业从4月1日起至6月30日,可申请2015年度稳定岗位补贴。
符合条件的企业如何申领稳岗补贴?市人社局介绍,符合条件企业要如实填报《惠州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请审核表》中的数据和信息,每年6月30日前提出稳岗补贴申请,提供《惠州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请审核表》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4份),依次提交给当地社保部门、人社部门认定审核。社保部门对《审核表》中参加失业保险等基本条件情况进行认定。人社部门进行审定,并在门户网站公示相关信息。完成这些程序后,社保部门将根据人社部门审定的补贴金额一次性拨付到企业账户。
据了解,去年我市共有352家符合条件的企业申领2014年度稳岗补贴,补贴金额1374万多元,受惠职工12.6万人。
按照规定,符合申领2014年度稳岗补贴的企业,必须在2015年12月10日前提出申请。考虑到一些符合条件的企业不了解这项新政策,耽误了申领时间,符合条件未申领2014年度稳岗补贴的企业,可在申请2015年度稳岗补贴期间补报2014年度稳岗补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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