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讯:笔者昨日从市人社部门获悉,根据省人社厅有关调整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精神,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我市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5%,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缴费比例为0.5%。通知明确规定,各地负责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于今年4月将失业保险费率调整到位,并统一于4月、5月、6月分别将参保单位今年1月、2月、3月按原费率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进行核减。
“按照新的失业保险费率,企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有所降低,可以减轻企业成本,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市人社部门相关人士表示。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意识都有很大提高,同时,依法参保也成为大家的共识。然而,由于经济下行压力等因素,现在用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负担较重,对企业发展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为此,市人社、财政、地税等部门按照全省统一规定,决定从今年1月起至2018年底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2%降至1.5%,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原1.5%降为1%,个人缴费比例仍为0.5%。
此外,为减轻企业负担,我市还出台了稳岗补贴政策,将实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的政策范围由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各类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分别是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和上年度未裁员或未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对符合范围和条件的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稳岗补贴主要用于企业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稳岗补贴政策执行到2020年底。
符合享受稳岗补贴条件的企业可向所在地的县(区)劳动就业管理处申请稳岗补贴。稳岗补贴每年申报一次,同一企业在一个年度内只能申请享受一次稳岗补贴。申报时间为申报年度次年的3至5月份(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详情可登录连云港公共就业服务网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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