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发放733万惠及职工3.58万人

2016-03-04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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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国在养老医疗失业保险领域的改革进程中主要面临... <p></p>答: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发展面临的主要难点 一、“九五”情况回顾我国正处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 在原有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以下所说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涉及城镇,一般不包括农村地区)的基本特征是企业,特别是国有企...<br />

3月4日讯:3月1日,召开了全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会议,对落实稳岗补贴政策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要求2015年12月18日前将申请2014年度稳岗补贴且符合条件的企业报送到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市就业办)。截至申报日期,全市共有110家企业提报申请,经县(市、区)初审、市就业办复核、网站公示后,审定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97家,其中,市直企业74家,县(市、区)企业23家;享受50%稳岗补贴的企业12家,享受30%稳岗补贴的企业85家;共计享受稳岗补贴733万元,惠及职工3.58万人。

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和技能培训等相关支出。

政策相关

聊城5类企业可享更高比例稳岗补贴

去年4月份,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文件,将“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兼并重组5类困难企业”纳入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扶持范围;去年9月底,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又联合下发文件,将政策扶持范围扩大到“所有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

去年11月份,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文件,制定了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政策措施。对5类困难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对于其他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给予稳岗补贴。补贴所需资金从全市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申报条件: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我市上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2014年末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94%)。政策实施期限: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年度只能申领一次稳岗补贴,每年5月底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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