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讯:5月24日,记者从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在太原市参保的企业,从即日起,可申领2016年扩大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申请扩大稳岗补贴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2014年以来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职工队伍,未裁员或少裁员;未降低一线职工收入;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和环保政策。稳岗补贴的额度为参保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根据文件要求,申领拨付程序为,企业向失业保险统筹地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使用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填报《山西省(太原市)企业申请(扩大)稳定岗位补贴资格认定表》,经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部门、失业保险部门审核认定后,向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填报《山西省(太原市)(扩大)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请(审批)表》,由市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初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复审,市财政部门复核后,由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拨付资金。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今年申领办理时间,从即日起至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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