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消息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正在加大力度推进医疗器械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以加强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为重点,严厉打击医疗器械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使用安全。以下是4起医疗器械违法案件的公布信息:
一、武汉天顺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三类医疗器械案。该公司生产的第三类医疗器械“个性化基台”未取得注册证,涉案货值金额12000元,违法所得12000元。湖北省药监局对该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处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设备及原材料等物品、没收违法所得12000元、罚款322200元的行政处罚。
二、陕西健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说明书、标签不符合规定第一类医疗器械案。该公司生产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医用退热凝胶”说明书、标签与备案内容不符,且存在拒不改正情况。陕西省药监局对该公司处以罚款85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白城市豫兴义乌小商品店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案。该店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销售无合格证明文件的第三类医疗器械“软性亲水接触镜”等产品,涉案货值金额659.4元,违法所得390.3元。白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店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没收涉案产品、没收违法所得390.3元、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贵阳钢厂职工医院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该医院使用了过期的医疗器械“血细胞分析用溶血剂”,涉案货值金额1451.52元。贵阳市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医院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没收涉案产品、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