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公告,要求严禁各类生产经营主体从事“特供酒”制售违法行为。所谓“特供酒”指的是虚假标注或宣传与党政机关和军队有密切关联的特定名称、符号、标志性建筑物、官方活动等信息的酒品,属于假冒伪劣酒品。公告明确指出,“特供酒”问题涉及生产、销售、餐饮、广告、宣传、印刷等多个方面,要求严禁违法行为的发生。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均不得违法生产、销售;餐饮单位不得违法经营;广告、宣传不得违法设计、制作、发布;印刷企业不得违法印刷相关标识、包装、装潢等。公告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同时,公告倡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各界积极监督,共同抵制“特供酒”。据悉,市场监管总局将于2024年3月开展为期1年的“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全面清理非法制售源头,铲除违法链条,打击不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