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成为其第143个成员。入世十年来,我国对外经贸取得了长足发展,尤其是出口贸易规模加速扩张表现得十分抢眼。同样在这十年间,我国内地外资保险公司数量增长很快,已达45家,占保险公司总数的1/3以上,但其业务规模市场占有率很低,仍不足5%。探讨这背后的主客观原因对于深化我国保险业的国际化程度有着重要意义。
对外资保险公司开放的现状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对于外资进入我国保险市场给予了一系列承诺。目前,我国已经兑现承诺,在保险公司设立形式、地域限制、业务范围、营业许可等方面已经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对于外资保险公司的限制,但外资保险公司业务发展仍然缓慢。究其原因,首先是我国民众保险意识较差,加之对保险行业的不良印象,导致保险产品有效需求整体不足。一直以来,是“强制保险”拉动我国保险业务快速增长,这尤其体现在财产险中车险业务占比70%以上,而其他业务则发展滞后,健康险、意外险的业务量甚至维持在十年前的水平上。
相比而言,政策壁垒是外资保险公司面对的又一挑战。例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的第5条规定,中资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未经保监会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根据这一规定,外资保险公司不得经营交强险,而车主在购买交强险时,为方便起见,往往会一同购买商业车险,因此,外资保险公司商业车险业务拓展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外资对于保险市场意义重大
事实上,外资保险公司将对我国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仍以车险为例,目前车险市场上存在着严重的道德风险问题,不良投保人、不良修理厂、不良保险从业人员联合起来骗赔的现象屡见不鲜,加之中介机构利用渠道优势哄抬中介业务手续费,车险业务经营业绩不佳,甚至在前两年一直处于亏损状态。而外资保险公司在车险以及其他险种经营方面有比较科学的做法值得借鉴:一是外资保险公司注重产品创新和业务财务管理,险种结构较为均衡合理,经营效益普遍较好;二是外资保险公司普遍重视战略性的长期成长,实行“谨慎经营”战略。从经营思路看,他们不急于扩大业务规模和市场占有率,不与中资公司采取价格战,而是着重品牌的逐渐树立和推广,采取稳健的经营战略,期望在保持品牌形象的前提下适当占有市场。外资保险的经营特质和管理经验可能改善我国保险市场经营环境,实现稳定健康发展。
因此,对于外资保险公司的交强险准入政策壁垒,究竟是对本土公司的保护,还是更加不利于保险市场发展,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
竞争是发展的强大动力
近年来,对外资保险公司开放交强险市场的话题争论已久,但至今仍对其设置准入政策壁垒,主要原因就是担心激烈的竞争会导致我国本土保险公司经营陷入困境。事实上,在竞争中,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竞争是发展的强大动力。市场经济的核心也是竞争,在完全竞争市场中,社会福利将达到最大化。
我国彩电行业就是“在竞争中发展”的最好例证。1970年,我国第一台彩色电视机就诞生了,但由于我国当时仍处于计划经济时代,彩电制造业发展缓慢。直至1982年,国家开始批准引进彩电生产线,彩电行业飞速发展,并涌现出了长虹、熊猫、金星、牡丹等一大批国产品牌。从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日本品牌进入中国彩电行业以来,我国彩电市场逐渐成为竞争度最高的市场之一。随着我国彩电日益提高的产品性能和明显的价格优势,中国彩电品牌已经开始进军世界市场,对国际彩电制造商造成强大压力。
我国的古代文化,亦可以体现“竞争促进发展”的道理。春秋战国时期是我国历史上的文化繁荣时期,百家争鸣:孙子提倡“仁者爱人,克己复礼”;孟子主张“为政以德”;老子崇尚“清静无为”;墨子力行“兼爱非攻,节葬节用”;韩非子开创“法、术、势”令人叹为观止。正是竞争促成了这样的繁荣局面,这也是“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无法达到的文化巅峰。
竞争力是“走出去”的关键
商务部最新数据显示,我国目前已在全球178个国家和地区设立境外直接投资企业1.6万家,对外投资累计净额达到3172.1亿美元。我国每年对外直接投资已从2003年的28亿美元,增长至如今的逾688亿美元,对外直接投资净额连续9年保持增长,年均增速为49.9%。这些数据表明,我国企业已经成功“走出去”,正在积极拓展海外市场业务。但是,在这“走出去”的大背景下,为何保险行业还未跨出国门,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主要原因是我国保险行业竞争力相对较低。与我国保险公司相比,发达国家保险产品在价格和服务上都具有绝对优势,即便设置分支保险机构,境外企业也未必会向我国保险公司转嫁风险。
因此,我国保险业要实现“走出去”,为境外本国企业提供风险管理服务,必须提高行业核心竞争力。在目前的环境下,如果不为市场增添新的活力,我国保险市场将很难走出“自主创新乏力、价格争夺积极”的不良局面。入世十年,我国保险行业对外资进一步开放将是很好的政策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