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已正式实施,由于相关申请还未获保监会正式批准,保险外汇资金可能要到9月底才能正式入市。目前,中国三家境外上市的中资保险公司正在心急火燎地遍寻资金托管人和资金运作受托人
9月12日是《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实施的第一天。与市场预料相反,《细则》受惠最大的、三家境外上市的中资保险公司——中国人寿(资讯 行情 论坛)(2628.HK)、人保财险(资讯 行情 论坛)(2328.HK)和平安保险(资讯 行情 论坛)(2318.HK),其股价并没有因为这一市场人士普遍认为的利好消息而走高。
原因在于保险外汇资金可能要到9月底,才能正式入市。
12日当天,这三家公司下属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境外投资部(或称外汇投资部)不约而同地召开紧急会议。摆在面前最紧急的事情是,要赶紧选定资金托管人和将资金进行投资运作的受托人。
有媒体之前称,平安保险和中国人寿已分别内定汇丰银行和中国银行为其资金托管人,《财经时报》获得多方证实的消息却显示,两家公司尚未最终确定托管人人选。
唯有等待
尽管中国人寿、人保财险和平安保险,步调一致地表示出赴海外投资的热情,但目前能做的事情,除去加紧选择托管人和受托人外,唯有等待。
此前,平安保险已于今年1月获准将其保险外汇资金到境外进行投资的试点。其获准海外投资的部分资金,委托境外机构运作,这些机构的操作在细节上与《细则》的规定存在一定出入。目前,平安保险已向保监会递交申请,以获得正式批准,进行符合《细则》的运作。
中国人寿和人保财险也面临类似情况。这两家公司在今年上半年已将外汇投资额度等相关资料送达保监会,但这些直接牵涉到投资细节的材料,还未获得正式批准。
不过,距离他们正式操刀海外投资的时日已不远。记者从保监会资金运用监管部获悉,这些保险公司递交的申请正按《细则》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如无意外,本月内可放行。
托管迷局
《细则》详细描述了保险外汇资金的出海路径:保险公司先在国内托管银行(托管人)开列账户,托管人再聘用境外银行担任托管代理人,后者可选定具体投资市场上的银行担任境外托管人。通过层层托管,实现保险外汇资金到达海外投资市场。与此同时,保险公司作为委托人,将外汇资金委托境内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或境外专业投资管理机构(即受托人)进行投资运作。
对于备战中的三家中国保险业巨头来说,选择好资金托管人和委托人是首要工作。《细则》规定,委托人将采取招标的方式选择受托人和境内托管人。
此前,有媒体称平安集团和中国人寿分别内定汇丰银行和中国银行为其托管人,记者从多方证实两家公司并未确定托管人。
《细则》规定,直接或间接持有委托人10%以上股份的银行,不得担任其境内托管人和境外托管代理人,汇丰银行已持有平安保险19.9%的股份,这意味着,汇丰银行不可能成为平安保险的托管人。
社科院金融所研究员张严方认为,保险公司在选取境内托管人上,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占有更大优势,其中以中行优势最为明显。中行在海外的分支机构较多,海外业务经验相对丰富。如果从节约手续费、提高效率的角度考虑,将境内托管人和境外托管人选为一家银行也是不错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