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省财政厅获悉,今年省财政已预拨2.76亿元资金,资助2012年度江西省国有和大集体等已关闭破产改制及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据介绍,已关闭破产改制企业及人员包括:已关闭破产改制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农林水企事业单位、农垦企业、城镇大集体企业关闭破产改制时的退休人员(含符合条件的内退人员)。困难企业人员包括:连续停产停业1年以上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农林水企事业单位、农垦企业和城镇大集体企业的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有少量生产经营活动,职工全年累计领取工资低于6个月(含6个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国有农林水企事业单位、农垦企业的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