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其实没有绝对的公平,同样是人,甚至有着同样的学历和背景,但是因为机遇和选择的不同,最终其实不可能完全一样,而免不了会产生差距。很多时候,非要强求绝对的公平,也多半是一种“这山看着那山高”的心态使然。不过,同样是正厅级干部,凭什么在企业退休只能拿4000元,当公务员退休则可以拿8000元,而且公务员工作期间还不用交养老保险?政府机关和企业的退休金“双轨制”所导致的退休待遇上的巨大不公,恐怕无论落到谁的头上,都无法心平气和。
假如说,城里人和乡下人之间的收入差异还可以归咎于生活地域不同,生活成本有别,二者之间的矛盾还有着空间距离上的分隔的话。那么,同样生活在一座城市之中,不仅可能是邻居好友,甚至可能就是夫妻,却因为“企业”和“机关”而不得不忍受待遇上的巨大差别,近在咫尺的悬殊差异恐怕不可避免彰显不公、激化矛盾。
曾经读到一篇文章,维妙维肖的描述出了存在于“企业人”和“机关人”之间的天壤之别:“一位企业退休企业职工,与他同时退休的‘公务员’同学,退休金竟是他的三倍”;“一对夫妻。丈夫是一家公司的总程师,工龄40年,退休金为1008元;其妻在卫生局当勤杂工,工龄仅12年,退休金却是1300 元”。当存在于“企业人”和“机关人”之间的不公,被浓缩在老友之间,呈现于家庭内部时,无疑显得更为刺眼,也更加凸显其荒诞本色。
绝对的公平固然无法奢望,但是如此明显的不公,显然不应被熟视无睹。当一名退休人员可以仅仅因为“企业人”、“机关人”的出身不同,便在退休待遇方面产生天壤之别时,如此有失公正的分配机制,受损的恐怕远非企业退休职工这一群体,而恰恰是整个社会的公平规则。
让百姓“活得更有尊严”,朴实的言辞,却令人心潮澎湃,但尊严其实并不是个虚无缥缈的概念,而是由由具体的细节构成,公平与公正更是活得有尊严的基本前提。养老金的“双轨制”,在让少部分人很有尊严的同时,却让更多的人失去了尊严,从这个意义上说,兑现“活得更有尊严”的承诺,倒是不妨从消弭养老金的“双轨制”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