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升职不久,26岁的付某便开始利用手中职权,为自己谋私利。2008年8月至2009年11月期间,她利用担任某保险公司四川分公司成都管理本部客服中心副经理的职务之便,违规使用内部操作系统,通过变更投保人账号为自己及其朋友的个人银行账户,将公司发放给客户的退保金124万余元据为己有。昨日获悉,她被锦江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批捕。
去年12月14日,警方将付某刑事拘留并上网追逃,次日付某便在大慈寺路附近落网。26岁的付某2004年进入该公司核保核赔部工作。2008年8月,升职担任成都管理本部客户服务中心副经理。两个月后,她开始向巨额退保金伸出了罪恶的手。她拿出其中约15万元,购买了一辆福克斯牌黑色小轿车。其余的钱则用于挥霍,共花了约20万元。
检方查明,付某采取修改公司客户退保金转账账户的手段,于2008年10月30日至11月6日期间,先后22次将公司客户张某、郭某、印某等19人的退保金转账账户修改为自己本人在工商银行的个人账号。尔后,将客户退保金共计124万余元转入自己的银行个人卡上。检方审查后,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将付某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