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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爱情保险”怎么办?

2012-04-281次浏览
小新客服
近年来,人们的保险意识逐渐增强,保险已走进千家万户,成为家庭财产中的一部分。离婚后保单该如何处置,是退保、还是续交呢?保险专业人士建议,如果双方能友好协商,继续以分摊保费形式延续现有保障是最理想的选择,切勿随意中断交费或退保,可根据自身的情况及时 安排保单的变更。

日前,我市结婚已4年的小胡和小郑退出了婚姻之城,房产、存款、股票等不动产和有价证券俩人都已协商分清,唯一剩下的两份保险该如何处置产生分歧。小胡认为既然双方已经没有感情了,婚后购买的“爱情保险”已名存实亡,以后不可能跟对方成为朋友,也没有见面的必要,所以保险的事宜,还是二一添作五,减少“麻烦”退保最省事。在机关工作的小郑表示,退保想法不“明智”,双方目前收入还可以,也不差退保这些钱,而尚在交费期的保单,如果随意退保会产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希望小胡和她继续以分摊保费的形式延续保障,不可轻易让保单失效。

对于小胡俩人的不同想法,记者咨询了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专业人士。理财规划师关莉认为,如今保险已在很多家庭的资产配置中占据了一席之地,为了减少双方的损失,离婚后,双方可以就保险的事宜进行协商,了解清楚提前退保的利与弊,再根据自身的情况提出合理的保险资产分配安排。如果能够通过双方友好协商,继续以分摊保费的形式延续现有保障是最理想的选择。或者考虑到离婚后,为避免双方接触,可约定由一方将原本承担的部分保费一次性给予另一方。

假设离婚后,也可充分使用保险公司的保单变更服务,根据家庭和保险的具体情况,通过进行投保人、被保险人以及受益人的变更来延续保障,不可轻易让保单失效。一般情况下,父母离异可从互为受益人变更为将子女作为受益人,特别针对一方提供长期抚养费的情况下,有必要其完善人身保险,并由此为子女成长建立保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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