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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养老保险可""无障碍""对接

2012-05-21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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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这几年苏州的经济发展,大量的外来务工者涌入这个城市,可是因为外来务工人员流动性较大,一旦转到外地,养老保险不能和外地转接不少人只能退保的情况实属无奈,从苏州社保部门获悉,只要转入地社保机构确认接收,苏州的社保关系都能够“无障碍”转出。

现状: 

苏州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密集区也被称为“打工天堂”,各项社会保险较为健全,在为农民工参保方面,苏州这几年走在了全国的前列。但由于外来务工人员流动性大,当他们离开苏州,转向外地工作时,也有一些农民工选择了“退保”。 

据苏州市社保部门统计,新年第一个月退保达600多万元,而去年在苏务工的民工“退保”人数在2万左右。春节后到现在,苏州市社保部门日均办理民工“退保”20人左右。 

焦点: 

选择“转移”还是“退保” 

“由于2月底就要去上海的一家电子厂上班,而养老金又转不过去,所以我在上个星期退了保,没办法的。”昨天在高新区枫舟苑的出租屋里,见到了来自河北邢台的小伙高成志,他去年在高新区马运路上的一家电子厂上班,厂里为其办了社保,可由于要去上海工作了,他选择了把养老保险账户里的钱取出来带走。在采访中发现,在退保人中像高成志那样无奈退保的不在少数。 

近日,随着节后返城高峰的到来,150万外来务工人员涌入苏城,虽然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都开展了“春风行动”,为他们提供就业指导和援助,但由于就业不稳定、流动性强等原因,社会保险的转移接续问题依然是广大外来务工人员关注的热点,采访了苏州市社保部门和业内人士,他们对选择“退保”还是“转移”进行了比较。 

苏州市社保部门表示,如果选择“退保”,社保关系同时终止,之前的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就将“清零”,今后再次参保则需“由零开始”;而目前的养老金计发办法遵循“多缴多得”原则,退休后的养老待遇与在职时的缴纳年限长短、缴费水平高低紧密挂钩,缴费时间越长,缴费水平越高,个人账户金额越多,养老待遇水平就越高,办理“退保”无疑相当于主动放弃已积累的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使自己将来的养老待遇“缩水”。相反,如果选择转移,无论曾在多少个地方打工就业,只要让社保关系始终与劳动关系“同行”,个人账户及缴费年限就可累计计算,好比银行储蓄中的“零存整取”,待达到退休年龄,在最后一个就业地办妥退休手续,即可享受相应养老保险待遇。 

同时,苏州市社保部门建议,只有回原籍务农、社保关系确实无法转移的农民工,才采取终止社保关系、一次性“退保”的办法;只要今后仍在苏州或外地就业,都应当放眼长远,为今后的养老问题着想,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昨天还从苏州社保部门获悉,只要转入地社保机构确认接收,苏州的社保关系都能够“无障碍”转出。今年春节前,在2700多名农民工申请办理“退保”的同时,另有1500多人办理了跨统筹地区社保关系转移手续,社保关系被顺利转往全国各地,转出金额达1000多万元。从业内人士角度看,这些“流动打工者”无疑做出了比“退保农民工”更为明智的选择。 

误区: 

缴社保不如钞票“现到手” 

针对这样的情况,苏州社保部门又有着怎样的想法呢?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宗颖说,随着这几年苏州的经济发展,大量的外来务工者涌入这个城市。为了解决他们的社会保障问题,苏州市投入了很大一部分精力和财力,对外来务工人员采取与本地职工一视同仁的社保政策。针对“打工者”对社会保险的疑惑和误解,去年还专门编印了数万份《新苏州人,社会保险就在你身边》宣传资料,通过社保经办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等渠道向在苏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发放,全面告知参保政策、待遇享受、查询方式、转移办法、医保个人账户使用须知,以及其子女参加少儿医保有关规定等内容,向外来务工人员普及社保知识,使其能更好地参加并享受社会保险。 

但是,由于外来务工人员数量大,流动性强,在对社会保险的认识上仍存在一些误区,才会产生“必须在同一个统筹地区缴满15年才能享受养老待遇”、“缴社保不如钞票‘现到手’”等误解。目前,国家、省均有明确的养老保险转移规定,在统筹层次较低、全国社保不联网的现状下,完全能通过统一的制度、规范的操作实现异地流动职工社保关系的顺利接续。只有回原籍务农、社保关系确实无法转移的农民工,才采取终止社保关系、一次性“退保”的办法;只要今后仍在苏州或外地就业,社保部门都鼓励其放眼长远,办理转移手续。 

“‘制定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也已作为下阶段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内容,写入了党的十七大报告。相信该办法能针对农民工流动性等特点来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利,我们也会根据该办法来维护农民工的利益。同时,农民工的自我保护意识也有待加强,要考虑长远利益,而不能贪图眼前的利益。”宗颖对记者说。 

进步: 

2万余人接续“无障碍” 

近年来,随着就业择业观念的转变和用工形式的多样性,职工流动日趋频繁,流动中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问题一直是社保业务经办和咨询服务中的焦点。“制定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也已作为下阶段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内容,写入了党的十七大报告。记者从从苏州社保中心了解到,2007年,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共为23145人次办理了跨统筹地区社保关系转移手续,确保这些职工流动中社保关系顺利接续。 

按照省政府出台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苏州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操作办法,简化办理流程,规范表单格式,并严格执行转移联系函和接收函制度,实现参保人员流动过程中社保关系的“无障碍”转移,仅市区统筹范围去年全年就为23145人办理了跨统筹地区转移手续。在这23145人中,包括转出14932人、转入8213人,八成以上为省内转移,全年跨省转移人数为2546人。从转出、转入地来看,近到上海、浙江、山东、安徽,远至黑龙江、新疆、四川、广东,这些职工办妥转移手续后,社保关系实现顺利接续,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均可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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