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向广东12333热线咨询跨省养老保险的人也越来越多。记者昨日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至1月20日止,广东已有44091名参保人领取了参保缴费凭证,481名参保人办理了跨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手续。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办法破解了备受关注的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难题,今后外来工“无论你在哪里干,养老保险接着算”。
他表示,养老保险关系没必要急着转,年轻人流动性大,到快要退休年龄转都来得及,特别是随着今后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养老保险完全可以随身带着走。
政策解读 流动工作只在一地领保险
“转移统筹基金”:即指除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外,还要按本人各年度缴费工资的12%转移单位缴费。
“一地领取”:即指让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都能明确在一个地方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首先依据户籍所在地;当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时,按照“从长”(缴费满10年的参保地)和“从后”(有几个参保地缴费都满10年则按最后的参保地)的原则确定待遇领取地。
“终止退保”:即指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期间中断缴费时,由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继续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开具参保缴费凭证,不再办理退保手续。
答疑解惑 退保好,还是转移好?
对此问题,杨健海举了个例子:假如一个参保人按佛山2008年的平均工资来缴纳养老保险2587元,缴费一年,如果按照过去退保的话,只能退2587?%?2=2483.5元,单位10%的缴费3104.4元转不走。
而按照新政策来办转移的话,转走个人账户外,还可以转12%的单位缴费:2587?2%?2 =3725.3元,两者相加共6208.8,比退保多了3725.3元。
省内转移办法会不会有改变?杨健海表示,省内办法和全国的办法有两点不一致。目前省内转移办法不转单位缴费部分,只转个人账户,今后的待遇分段计算,由统筹调剂金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