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可以听到投保人在退保中蒙受较大损失的例子,这也是一些人不愿买保险的原因之一。一般的保险业务员都不会在客户签约前详细告诉客户如何退保以及退保带来的损失,而大多数客户签约时也想不到类似的问题,所以才造成實际退保时的尴尬。那么,投保人如何才能避免这種状况的发生呢?
客户在购买保险产品时,一定要充分分析目前自己的家庭状况以及家庭风险,充分了解自己目前要通过保险规避何種风险,这样才不会出现像王先生的那種情况,购买一年之后才发现这種产品并不适合自己。
尤其是一些人情保单,所谓人情保单,就是觉得代理人是自己的亲朋好友,往往沒有认真地研究产品,就轻易地签单了。随着此代理人的离职,也想到去解约,才发现自己的损失很大。在各家保险公司中,这種人情保单的退保率是很高的。
收到保险公司的正式合同时,要认真研读一下保险条款。因为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客户在收到正式合同并签署客户回执后的10天之内,可以随时退保,这时客户沒有任何损失。这10天称作“犹豫期”,这種全额退款的权利称作“合同撤销权”。在缴费过程中,客户由于各種状况而出现缴费困难时,怎么做才能尽可能减少损失呢?
首先,客户在未缴费的两年之内可以随时办理复效手续。客户可以利用两年时间缓解自己的经济压力,此时合同处于中止状态。客户只要在这两年内提出复效,经保险公司审核并缴齐应缴的保险费及其利息后,保险合同即恢复效力,合同继续有效。
其次,许多寿险产品都有减额付清这项权利。所谓减额付清,是指保险公司以宽限期开始前一个月,保险合同所具有的现金价值为一次性支付的全部保险费,相应减少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新闻晚报保险周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