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2日,《适当性管理办法》颁布,引起了业界广泛关注和讨论,也将带来一系列变化。下面就请各位看官跟小V一起,学习《适当性管理办法》带来的新变化吧。
其意义旨在规范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基金的不同风险等级等因素,提出明确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产品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
区分普通投资者与专业投资者,对不同类别的投资者提供不同的法律保护。其中,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
对投资者进行分类后, 最低风险级别的投资者,将不能购买高于其风险受能力的产品,非最低风险等级的投资者在购买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基金或者高风险产品时,则必须进行书面风险警示。
投资者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时,需按照规定填写基本信息、财务状况、投资经验、投资目标、风险偏好等信息,并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不按照规定提供信息,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投资者应依法承当相应法律责任,基金公司应当拒绝向其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当投资者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时,应及时告知基金公司。
投资者应当在了解产品或者服务情况,听取基金公司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基金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表明其对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7月1日起购买基金等产品时,以下场景将会有全程录像噢!
普通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时,基金公司了解、评估、警示和告知的过程。
基金公司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高风险产品或者提供相关服务时,基金公司进行制定专门工作程序、追加了解相关信息、告知特别的风险点和增加回访频次的过程。
基金公司根据投资者和产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变化情况,主动调整投资者分类、产品或者服务分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并告知投资者的过程。
基金公司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前进行风险警示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