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4月26日,外汇局累计批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额度907.64亿美元;累计批准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额度5420.04亿元;累计批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 (QDII) 额度899.93亿美元。
外汇局半年前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10月27日,外汇局累计批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额度844.38亿美元;累计批准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额度5149.88亿元人民币;累计批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额度899.93亿美元。
2013年7月,证监会、央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额度增加至1500亿美元,并将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试点从香港扩大到新加坡、伦敦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