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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保险公司的投资类产品:靠投资型保险“抢”市场不可取

2013-08-290次浏览
小新客服
近日,保监会公布了7月份保险市场数据。寿险业近两年的下滑势态得到扭转,开始企稳回升。欣喜之余又让人有几分忧虑,从7月寿险公司的经营数据看,不少中小公司完全倚重于投资类保险产品,保障型产品的占比极低。

在67家公布数据的寿险公司中,投资型产品超过保障型产品100%以上的有16家之多,其中有超过三成的寿险公司,在产品结构配比上,投资型产品比保障型产品高出15倍以上,最高的两家达到了116倍和105倍。

首先是资产错配的风险。目前绝大多数保险公司的投资类产品,都采用趸缴或可以选择趸缴,即一次性缴完全部费用的方式进行。值得关注的是,与一般意义上的投资产品不同,保险公司销售的投资型产品除了投资功能,还包含着保障功能,且一般保险责任期都较长,至少5年,最长可为终身,这必然涉及资产负债的匹配问题。

按合理的匹配原则,长保障期应该对应长缴费期,如此才能平滑保险公司日后可能面临的利率和市场波动风险。而这种长保障配短交费的方式明显增加了资产错配的风险,再加上一些中小公司畸形发展投资型保险产品,风险增量可想而知。

其次是兑付收益的风险。相比传统型纯保障产品,投资型产品对保险机构的投资能力会有更高的要求,特别是万能保险产品,对客户的收益是有保底要求的,也就是说不论公司赚钱与否,经营如何,客户的回报是一定要兑付的;投资连结产品虽然没有收益承诺,但如果收益率持续走低,很可能引发消费者对保险公司的信心危机,出现大面积退保,这不仅可能使公司发生现金流困难,而且会殃及公司在承保市场上的声誉和能力,最终演变成波及整个公司的风险。

第三是投资的风险。如果一家保险公司将经营产品大比例与投资市场挂钩,不仅承保的风险远高于偏重销售传统型保障产品的公司,而且由于这几年资本市场走势不佳,投资的风险也相对更高,一旦在投资规模和投资节奏上出现差错,不期而至的风险足以将整个公司推倒。

对于目前寿险业存在的这种情况,有一种解释是,由于寿险业低迷的大背景,中小型寿险公司根本无法与大型保险公司去拼保障型产品,所以选择了这种无奈的差异化求生方式。果真如此吗?7月的数据显示,没有采用这种激进冒险方式的中小保险公司也并不少,甚至有10家中小寿险公司完全没有涉足投资型保险领域。

实际上,保监会从今年4月开始进一步细化寿险市场每月的统计指标,在寿险经营数据中增加了“人身保险公司保户投资款新增缴费”和“人身保险公司投连险独立账户新增缴费”两项,为的就是让投资者更清楚各家保险公司的风险状况,同时也有引导保险产品“回归保险保障”的用意。因此,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单纯依靠投资型产品扩大规模、占领市场的做法都是某种意义上的饮鸩止渴,于市尝于投资者、于公司均有很大风险。

这种业务结构比例的极度不平衡,从中长期看,潜藏着巨大的风险。一句话,此法不可效,此风不可长,惟有不断降低风险,把握好风险,才是长久的市场生存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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