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保险、持有保单的过程中,有很多关键时间点需要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留意。只有了解这些关键时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才能真正充分享受自己的投保权益。特归纳如下:
1、犹豫期,10天。犹豫期是保险公司为了让投保人有一个充分的考虑体验时间而设立的无条件退保期。投保人可以在这段时间内做最后的决定:保还是不保。
2、观望期,3个月。在医疗保险中,保险公司为了避免发生投保人一投保就发病这种情况的发生,会设立3个月期的观望期,在这三个月内投保人发病保险公司是不赔的。
3、缴费宽限期,60天。这也是保险公司从投保人角度出发考虑,为了在投保人将来发生其他事情而耽误了保险缴费所给出的一个缴费宽限期,在这段时间内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还是照常赔偿,只是从保险金中扣除欠缴的保费及其利息。
4、赔付分水岭,1年为界。在寿险中,一般会设立一个赔付的分水岭,即在投保后一年发生保险事故的话是按保险金的10%赔付,一年后才是全额赔付。
5、行使索赔期,2年或5年。如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人或者受益人,行使索赔权的期限是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内,而人寿保险,索赔权期限是五年。因为报案索赔的时间越长,保险公司越难勘定事故,所以还是尽快报案的好。
6、最佳退保期:2年以后。由于保险公司发生的经营费用大多发生在保单生效的2年内,因此投保寿险的人决定退保的话,也最好在交足保费2年之后,因为未交足2年保费,保险公司要扣除很大比例的费用。业内一般认为,如2年内退保,则投保人的经济损失,几乎是所有分期所交的保费,或者是趸缴保费的30%。
7、保单复效期:保单失效2年内。一般情况下,在保险合同中止2年内,投保人后悔的话,可申请恢复保单,与保险公司达成复效协议,但要补交失效期内的保费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