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是以资产的保值、增值为目的的活动。投资的方式有多种,如办企业、买卖房地产等等。就金融投资而言,也包括买卖或持有股票、国债、企业债券、外汇、基金 等多种方式。投资一般总是存在风险,就是预期的回报率、收益率有可能不能实现,还可能连本金都不能全部收回。一般来说,预期的投资回报率、收益率越高,风 险也就越大。储蓄是把一定的金钱存入银行生息,经过一定时期后再取回存款本金和利息的行为。储蓄也可以被看做是一种投资手段,但储蓄的风险很小,而且收益 率(利息率)是固定的。正因为储蓄的风险小,所以收益率也较低。人寿保险具有投资、储蓄功能的原因是,精算技术在人寿保险中应用后,人寿保险的合同期限延 长,一般最短五年,长的可达几十年,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的保险费中,尚未用于费用开支和承担保险责任(保险金给)的部分,相当于投保人预先存储在保险公 司的资金,被称为储蓄保费。储蓄保费可以由保险公司投资运用增值,并且这是人寿保险公司非常重要的一项经营活动。由于储蓄保费归投保人所有,投保人当然也 应当分享储蓄保费的投资收益。投保人享受储蓄保费投资收益的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1) 对储蓄保费按固定的利率以年复利方式计息。采用这种方式时,储蓄保费所生利息事先由保险公司设定(与保险公司的实际投资收益无直接关系),己计算为保险金 给付的一部分,也就是说在计算保险费、保险金额时己充分考虑并计算了这一因素,投保人感觉不到,保险公司也不必为此作专门的说明或表示。这种寿险保单,就 是传统的非分红保单。
(2) 除对储蓄保费按固定的利率以年复利方式计息外,另加保单分红,而分红的多少则视保险公司的经营业绩而定。采用这种方式时,按固定利率计息部分,己在计算保 险费、保险金额时充分考虑,与第(1)条情况相同。保单分红部分则由保险公司依据经营业绩每年进行一次,分红的方式包括:支付现金;抵缴保费;提高保险金 额(将分红额视为增缴的保费);将每年的分红额累积计息,于保险事故发生(如被保险人死亡)、保险期结束或保险合同解除(退保)时一次性给付。这类寿险保 单就是分红保单。
(3) 将储蓄保费按保险公司相应投资资产的市值直接计价,随保险公司相应投资资产的市值变动而上升或下降。采用这种方式,实际上不能保证储蓄保费一定能够增值。 如果资本市场价格上涨或保险公司投资成功,则保险公司投资资产的市值上升,储蓄保费可以相应增值,如果资本市场价格下降或保险公司投资失误,则保险公司投 资资产的市值就会下降,储蓄保费就会相应减值。这类寿险保单就是投资连结保单。通过上面的介绍,投保人应该明白: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所缴纳的保费,并非全部 都能增值。保险公司要从中扣除各项管理费用(附加保费),剩余部分是用于承担保险责任的纯保费,纯保费才有可能增值(纯保费一般可占全部保费的80%以 上,依不同产品的具体情况而定)。由于保险合同一经签订保险公司就开始承担保险责任,所以每年都要耗用一定量的纯保费。投保人所能享受的,只是储蓄保费 (纯保费中尚未用于承担保险责任的部分)的投资收益。而储蓄保费及其增值部分,最终用于保险金给付。虽然投保人购买各种长期寿险所缴纳的保费中都包含储蓄 保费,投保人都可以分享储蓄保费的投资收益,但投保人一般并不能直接由此感觉到寿险的投资或储蓄功能。只有两全保险的满期生存给付和年金保险的年金给付, 才能让投保人感觉到寿险的投资或储蓄功能。两全保险,保险期间为五年、十年或更长,被保险人生存到保险满期时,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投保人 会由此感觉到两全保险与储蓄的相似之处:趸缴保费的两全保险类似于整存整取的定期储蓄,分期缴纳保费的两全保险类似于零存整取的定期储蓄。但这也仅是类似 而己,因为两全保险还对被保险人的死亡给付死亡保险金,这是储蓄所没有的。年金保险,被保险人生存到一定年龄后,保险公司每年或每季、每月给付一次年金。 趸缴保费的年金保险,类似于整存零取的储蓄,分期缴纳保费的年金保险,类似于零存零取的储蓄。但年金只在被保险人生存的条件下给付,这是与储蓄不同的(储 蓄不因存款人死亡而影响本息的支付)。如果投保人所购买的两全保险或年金保险是分红型或投资连结型的产品,满期生存给付或年金给付的金额有不确定性,投保 人甚至还要承担一定的风险,这与投资总是存在一定风险的道理是相同的。因此,投保人购买人寿保险应以获得风险保障为出发点和主要目的,如果以投资增值为出 发点和主要目的而投保人寿保险,不一定是明智的选择,很可能达不到目的。
投资是以资产的保值、增值为目的的活动。投资的方式有多种,如办企业、买卖房地产等等。就金融投资而言,也包括买卖或持有股票、国债、企业债券、外汇、基金等多种方式。投资一般总是存在风险,就是预期的回报率、收益率有可能不能实现,还可能连本金都不能全部收回。一般来说,预期的投资回报率、收益率越高,风险也就越大。储蓄是把一定的金钱存入银行生息,经过一定时期后再取回存款本金和利息的行为。储蓄也可以被看做是一种投资手段,但储蓄的风险很小,而且收益率(利息率)是固定的。正因为储蓄的风险小,所以收益率也较低。人寿保险具有投资、储蓄功能的原因是,精算技术在人寿保险中应用后,人寿保险的合同期限延长,一般最短五年,长的可达几十年,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的保险费中,尚未用于费用开支和承担保险责任(保险金给)的部分,相当于投保人预先存储在保险公司的资金,被称为储蓄保费。储蓄保费可以由保险公司投资运用增值,并且这是人寿保险公司非常重要的一项经营活动。由于储蓄保费归投保人所有,投保人当然也应当分享储蓄保费的投资收益。投保人享受储蓄保费投资收益的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1)对储蓄保费按固定的利率以年复利方式计息。采用这种方式时,储蓄保费所生利息事先由保险公司设定(与保险公司的实际投资收益无直接关系),己计算为保险金给付的一部分,也就是说在计算保险费、保险金额时己充分考虑并计算了这一因素,投保人感觉不到,保险公司也不必为此作专门的说明或表示。这种寿险保单,就是传统的非分红保单。
(2)除对储蓄保费按固定的利率以年复利方式计息外,另加保单分红,而分红的多少则视保险公司的经营业绩而定。采用这种方式时,按固定利率计息部分,己在计算保险费、保险金额时充分考虑,与第(1)条情况相同。保单分红部分则由保险公司依据经营业绩每年进行一次,分红的方式包括:支付现金;抵缴保费;提高保险金额(将分红额视为增缴的保费);将每年的分红额累积计息,于保险事故发生(如被保险人死亡)、保险期结束或保险合同解除(退保)时一次性给付。这类寿险保单就是分红保单。
(3)将储蓄保费按保险公司相应投资资产的市值直接计价,随保险公司相应投资资产的市值变动而上升或下降。采用这种方式,实际上不能保证储蓄保费一定能够增值。如果资本市场价格上涨或保险公司投资成功,则保险公司投资资产的市值上升,储蓄保费可以相应增值,如果资本市场价格下降或保险公司投资失误,则保险公司投资资产的市值就会下降,储蓄保费就会相应减值。这类寿险保单就是投资连结保单。通过上面的介绍,投保人应该明白: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所缴纳的保费,并非全部都能增值。保险公司要从中扣除各项管理费用(附加保费),剩余部分是用于承担保险责任的纯保费,纯保费才有可能增值(纯保费一般可占全部保费的80%以上,依不同产品的具体情况而定)。由于保险合同一经签订保险公司就开始承担保险责任,所以每年都要耗用一定量的纯保费。投保人所能享受的,只是储蓄保费(纯保费中尚未用于承担保险责任的部分)的投资收益。而储蓄保费及其增值部分,最终用于保险金给付。虽然投保人购买各种长期寿险所缴纳的保费中都包含储蓄保费,投保人都可以分享储蓄保费的投资收益,但投保人一般并不能直接由此感觉到寿险的投资或储蓄功能。只有两全保险的满期生存给付和年金保险的年金给付,才能让投保人感觉到寿险的投资或储蓄功能。两全保险,保险期间为五年、十年或更长,被保险人生存到保险满期时,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投保人会由此感觉到两全保险与储蓄的相似之处:趸缴保费的两全保险类似于整存整取的定期储蓄,分期缴纳保费的两全保险类似于零存整取的定期储蓄。但这也仅是类似而己,因为两全保险还对被保险人的死亡给付死亡保险金,这是储蓄所没有的。年金保险,被保险人生存到一定年龄后,保险公司每年或每季、每月给付一次年金。趸缴保费的年金保险,类似于整存零取的储蓄,分期缴纳保费的年金保险,类似于零存零取的储蓄。但年金只在被保险人生存的条件下给付,这是与储蓄不同的(储蓄不因存款人死亡而影响本息的支付)。如果投保人所购买的两全保险或年金保险是分红型或投资连结型的产品,满期生存给付或年金给付的金额有不确定性,投保人甚至还要承担一定的风险,这与投资总是存在一定风险的道理是相同的。因此,投保人购买人寿保险应以获得风险保障为出发点和主要目的,如果以投资增值为出发点和主要目的而投保人寿保险,不一定是明智的选择,很可能达不到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