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专家建议,市民在购买财产保险时,首先要读懂保险合同中条款含义,搞清您可以得到哪些方面的保障和赔款,哪些是不保的风险。特别注意条款中有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义务和特别约定等内容。
二、填写投保单要如实告知。根据有关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因此,如实告知非常重要,以免家庭财产发生灾害时不获理赔。
三、投保要带齐有关证件。如投保机动车辆保险要带上行驶证、营运证原件;新车要带上机动车辆合格证原件、购车发票原件等。如投保企业财产险、家财险,保险公司要派人员到投保单位和投保家庭查验,核对有关财务帐册、发票及实物,以便按规定决定是否同意承保。
四、不能超额投保。按有关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 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专家建议,投保人明智的做法是,对投保财产作出客观合理的估价,使保险金额尽可能接近所投保财产的实际价值。
五、仔细核对投保单内容,索取正式保费发票。交纳保费时,投保人要索取正式保费发票,取得保险单正本后仔细核对与投保单内容是否相符,发现差错或疑问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查询或要求改正。
六、不能重复投保。《保险法》规定:对重复保险,各保险公司分别按比例分摊赔偿,赔偿总额不得超过其保险价值。因此,市民若同一车辆、同一份财产,只向一家保险公司投保,用不着多用不着多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