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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保险如何处置

2012-02-241次浏览
小新客服
保险资产不可忽视,更不应盲目退保,特别是很多针对夫妻或家庭共享的保险产品往往有着物美价廉的特点,离婚后盲目退保不仅可能造成保障空白,更往往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婚姻法》中婚前购买房产在离婚后的分配作了详细解释,引起社会热议,很多人开始关注离婚后的财产分配。实际上,近年来保险已走进越来越多的家庭,成为家庭财产的一部分。不过在分配离婚后财产时,这一部分金融财产往往容易被忽视,更有不少人嫌麻烦,选择直接退保了事。

实际上,绝大多数人在离婚后不愿保留原保单中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等等关系,为了减少麻烦而干脆选择退保了事。其实这往往不是明智的选择。专家表示,依据保险合同,大部分长期保险计划在缴费期内退保,消费者只能退回账户的现金价值而非所交保费,提前退保会因此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特别是针对家庭设计的“爱情保单”和“全家保”等,本身在投保理念上就有着组合投保的高保障、低保费的优惠特点。如果退保后再各自投保,要想获得相同的保障额度可能要多付出10%~20%,甚至更高的保费。

专家建议,如能够通过双方友好协商,继续以分摊保费的形式延续现有保障是最理想选择。除此以外,消费者也可充分使用保险公司的保单变更服务,通过进行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的变更来延续保障,尽量不要轻易让保单失效。身故受益人或投保人信息可能是离婚涉及的保险信息变更中最常见的两块,流程并不复杂且不收费。一般来说,将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签字确认的《保险合同内容变更申请书》连同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变更后的受益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同带到保险公司营业网点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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