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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保附加险也需了解清楚

2012-02-200次浏览
小新客服
郑州市民齐先生买了某寿险公司的养老保险,同时还买了附加住院医疗保险。今年4月份,齐先生突发急性胃炎住进医院,十天多花费2200元,得到寿险公司1800元的赔偿。但当齐先生今年打算续交保费时,得到了保险公司“必须体检合格后方可续保附加医疗险”的答复,齐先生对此很不理解。

像齐先生一样不了解附加险特性的投保人不在少数,因此,在续保附加险时发生纠纷的现象时有发生。

新华人寿河南分公司核保核赔部经理傅和平告诉记者,所谓“续保”即继续投保,指投保人在原保险合同期满前或期满时,与保险公司重新签订保险合同。一般情况下,附加险合同当中都有如何续保的条款。
    
傅和平告诉记者,续保通常有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既定费率保证续保。即保险公司始终按承保时的保险费率续保,投保人只要如期交保费,附加险合同就会自动继续生效。但这类附加险合同在首次承保时往往有较严格的条件限制。

二是保留费率调整权的保证续保。只要投保人愿意续保,保险公司就必须承保,但保险公司保留调整保险费率的权利。投保人若不同意保险公司调整后的费率,可拒绝续保,主险合同只要如期交费则继续生效。保险产品的主险一般是平均费率,投保人每年交的保费是相同的。但作为附加险的健康险,由于经营风险较大,保险公司一般会随着被保险人年龄、医疗支出等因素的变化,对保险费率进行调整。

三是不保证续保。即上一个保险期间结束时,如果投保人想继续投保应重新提出申请,保险公司经过审核决定是否予以继续承保。如果新的保险期内,被保险人身体状况出现变化或有新情况,保险公司会提出“体检合格后方可续保”的要求,这是保险公司为降低经营风险所采取的措施。

傅和平提醒投保人,在购买附加健康保险或意外险时,一定先要了解清楚这种附加险是否可以续保、续保的条件、续保时间、续保的保费费率是否会作调整等。保险公司也有责任把这些常见的问题主动、明确地告知投保人,以避免日后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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