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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寿险不该轻易退保

2011-05-062次浏览
小新客服
如果60天内仍无法交费,投保人还可以利用两年的宽限期,但在两年之内,保单处于失效状态,投保人可在有交费能力时申请恢复保单,保单效力不变。  二是利用自动垫交保险费条款。有些长期寿险产品设计有自动垫交保险费条款,如果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大于应缴纳的当期保险费...

最近,一些购买了长期寿险的消费者因收入下降,承担不起高额保费而选择退保。重庆保险专家说,寿险合同订立后,如果中途退保,投保人需支付退保费用,而保险公司只退还投保人保单的现金价值,因此投保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规避长期寿险退保损失。

  据了解,对于长期寿险,第一年度的保单现金价值极少甚至为零,如果退保,退保手续费等于保户所交保险费,投保人有可能一分钱也拿不到;第二年度的保单现金价值为所交保险费的20%左右,如果退保,保险公司将扣除投保人所交保险费的80%作为退保手续费;而从第二个保单年度到第五个保单年度,手续费比例递减;在第五个保单年度之后,则维持在一个较低的固定水平。

     重庆保险专家说,购买长期寿险后,投保人不要轻易退保,可采取以下措施规避退保损失:一是利用宽限期适当地推迟交费日期。对于长期寿险产品,保险公司一般都有60天的宽限交费期,投保人可以在宽限期内的任何一天交费。如果60天内仍无法交费,投保人还可以利用两年的宽限期,但在两年之内,保单处于失效状态,投保人可在有交费能力时申请恢复保单,保单效力不变。

  二是利用自动垫交保险费条款。有些长期寿险产品设计有自动垫交保险费条款,如果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大于应缴纳的当期保险费和利息,而且投保人事先又有此约定,保险公司会自动垫交应交的续期保险费。

  三是缩短保险期限。重庆保险专家说,在缩短的保险期限内,投保人仍然享有原来的保单上规定的各项保障。

  四是通过“保单转换”调整保险计划。“"保单转换"是指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或保险公司规定,投保人可将现有的保险合同转换为其他保险合同;转换后,新保险合同计算保费的年龄与原保险合同相同。”重庆保险专家说,为了减少保费支出,同时不希望降低保险的保障功能,消费者可以通过“保单转换”调整保险计划,将以前购买的比较昂贵的储蓄型保险转换为保障型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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