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保险可以躲避债务吗?
保险避债本身就是一个错误的说法,正确的说法应该是债务风险隔离,或者债务隔离。
1、可以实现债务隔离的情况:
(1)投保人和指定的受益人关系除夫妻以外的关系,受益人获得的身故理赔金,可以不用来偿还投保人的债务;
(2)投被保人的关系除夫妻、本人以外的关系,被保人获得的生存理赔金,可以不用来偿还投保人的债务;
2、不能实现债务隔离的情况:
(1)投保人和指定的受益人关系是夫妻,受益人拿到的身故赔偿金,有用来还投保人债务的责任;
(2)投被保人的关系是夫妻、本人,被保人获得的生存理赔金,有用来还投保人债务的责任;
(3)投保人和指定的受益人关系除夫妻以外的关系,受益人获得的身故理赔金,需要用来还受益人自己的欠债;
(4)投保人负债之后不还钱,反而去买保险,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投保人购买保险的行为;
(5)用非法所得的钱买保险;
3、不一定能实现债务隔离的情况:
(1)保单未指定受益人的情况,身故理赔金可能要用来还债;
(2)投保人欠债不还,法院有可能会强制执行投保人的保单。
二、保险避债的法律依据?
保险实现债务隔离功能的具体的法律包括:
《保险法》第34条规定,按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
也就是说寿险、意外险、带身故责任重疾险年金险等,除了投保人签字认可,他人是无权转让或者质押的
《保险法》第24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这条与上一条类似,意思是保险公司只能把保险金支付给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其他人无权干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批复》规定:人身保险金能否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作为遗产处理,可以用来清偿债务或者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