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投保人应当按照该合同约定的保费金额、交费期间、应付日等交付合同的保险费。第二期及以后各期的保费应在保费应付日或应付日前缴纳。
若到了应付日没有缴纳相应保费,那么自保费应付日起60日为宽限期。在这60天宽限期里,保险合同依然有效,如果被保人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然承担保险责任,但是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除已到期而未交的保费。
其次,如果投保人选择了“自动借款垫交保险费”服务。在宽限期60日满后保费仍未交付的,保险公司会以现金价值余额自动借款垫交已到期而未交的保费,合同保障继续有效。
但是,如果现金价值余额<(到期应交保费+未来一年的利息+投保人在保险公司的借款在未来一年的利息)时,保险公司将不再提供借款垫交保险费,合同效力终止。
其中的投保人在保险公司的借款指的是投保人用保单借款,当合同有效且具有现金价值时,投保人可以书面申请保单借款,最高借款金额不可以超过申请时现金价值余额的80%。
当保单借款及其利息达到现金价值时,合同效力终止。
最后,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投保人若没有及时缴纳保费,中航三星家安重疾险是不会即刻失效的,会有60天的宽限期,或者享有自动借款垫交保险费,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投保人因一时经济困难而无力缴纳保费的问题。
中航三星家安重疾险什么情形导致出险,是不承担保险责任的?
1、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拒捕、自伤、斗殴或醉酒;
3、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先天性疾病、未告知的既往症;
5、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二年内或本合同最后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
6、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件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件的机动交通工具;
7、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期间;
8、因意外事故以外的原因被法院宣告死亡的;
9、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10、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11、被保险人因从事或参加任何潜水、空中运动、搭乘或驾驶有固定航线的付费民用商业航空班机以外的飞行器具、攀岩、探险、武术、摔跤、特技表演、赛马、赛车及其他危险活动或危险运动而导致的重大疾病及身体高度残疾。因本情形而导致的身故不在此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