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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赠爱情保险有讲究 并非适用于任何人

2015-11-184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爱情中男与女,每个人都期待有一份爱情保险保障自... 答:一结婚,二孩子,三最重要就看互相的信仰,互相的信任,和爱有多深。保险也是有期限的。不要依赖所谓的保险,还是要看你我的心。<br />问:中国人寿爱情保险在哪个省实行 答: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恋爱险,成功领取结婚证,到时赠送一万朵玫瑰,还有一万的人身意外保险,价格299<br />问:我在微信上看到别人转发安心保险的恋爱保险,这个... 答:是真的,我买了,媳妇感动的哭了,愿他三年后能带上我送她的这枚钻石<br />

【编者按】七夕佳节即将来临,很多情侣之间会相互赠送“爱情保险”。在此****理财网网小编需要提醒各位消费,不是谁都可以给她(他)购买保险的,因为“爱情保险”并不是从字面理解的可以保障爱情,而是在爱的名义下,夫妻双方联合投保的人寿保险计划。由此可见爱情保险并非适用于任何人!

  此外,在保险关系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是有着明确的法律界定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之间应该具备保险利益关系。我国《保险法》第53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1.本人;2.配偶、子女、父母;3.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义务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条规定:“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所以我们提醒大家,购买保险时要注意你和被保险人之间有无保险利益关系。 爱情是浪漫的,更是现实的,各位消费者不能被浪漫冲昏了头脑,随意购买所谓的“爱情保险”,却不能真正发挥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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