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常用基础知识解释

2012-03-18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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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人身保险在发生死亡、伤残、疾病、年老等风险事故时,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提供经济补偿。另外,人身保险具有的保障和长期储蓄功能,可以为人们生活进行长期财务规划。

保险人: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收取保费,并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被保险人:其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如果投保人以自己为被保险人进行投保,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就是同一人。

受益人: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保险合同中未清楚指定受益人,那么在被保险人出险后,由其法定继承人作为受益人。

保险金额:由于人的生命、健康难以用金钱衡量,所以,与财产保险定损后确定赔偿金额不同,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是按照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时约定的。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以订立金额为赔付上限承担保险责任。

现金价值:是长期人身保险合同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保险合同时,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的那部分金额。在终身寿险、两全保险等保险中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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