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按收入比例投保,收入相当可互保,保额设定为夫妻两人年收入的10倍
刘彤北京工作两年了,2010年10月这个国庆假期无疑会让她终身难忘。在这个寓意着“十全十美”的长假里,她和心爱之人步入婚姻殿堂。
新婚后,需要规划的事情很多,也包括家庭风险保障规划,刘彤迫切想加深对商业保险的认识,找到适合新组成小家庭的保险规划。
刘彤在一家大型国有企业工作,有着研究生学历的她,现在年收入约15万元。丈夫在一所高校任教,收入也算令人满意。结婚前两人贷款买了一套二手房,备了一辆新车。由于夫妻俩收入不错,房子在双方父母的帮助下首付了房价的40%,一共70来万元,所以还贷压力并不是很大。
对于风险的考虑,刘彤告诉记者,自己和丈夫单位的福利保障都很全面,所以没考虑过商业保险,目前夫妻俩只有社会保险。但她同时表示,将来小孩出生了,会先给孩子购买一份少儿保险。
而对于爱车,由于刘彤夫妻两人开车都是新手,磕磕碰碰在所难免,所以购置车险并不含糊,当时在4S店购车后,便给车上了全险。
保费有限先置人身意外险和重大疾病险
对于刘彤家庭的情况,中国平安保险理财规划师陈英表示,刘彤只给车不给人买保险的做法并不科学。和不少人一样刘彤并没有真正意识到商业保险在家庭风险保障中所起到的作用。虽然刘彤家庭收入不低而且稳定,但是由于刚结婚又贷款买房了,家庭储蓄不够,风险承受能力薄弱。即使单位有社会保险,仍然需要有一定的商业保险作为补充。
如果家庭保障中缺失了商业保险,一旦夫妻中一人发生重大疾病或意外风险,高额的治疗费用和未还清的房屋贷款,对于另一方来说都将是沉重的负担。对于刘彤应该如何购置保险,陈英也给出了建议。就目前刘彤家庭可支配的现金储蓄并不多的状况,在选择保险时应该主要关注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尽量不配置所谓投资型的险种。保费有限时,可以优先购置人身意外险和重大疾病保险。待到家庭有一定的积蓄时,再配置相应的养老保险。
刘彤夫妻双方如果收入相当,那就应该为两人投保相当的保险,而不应该只投保某一人而忽略另一人的风险。
夫妻年收入10倍定保额,
保费不超过1/10勿踩“雷区”
很多夫妇在筹备婚礼时,财务支出大多集中在买房、装修上,另外不少注重生活品质的新婚夫妇将购车作为婚后生活的第一大额消费目标。与此同时,随之而来的房贷、车贷,也增添了财务风险,一旦发生意外影响了家庭正常的现金流,负债将变成家庭的沉重包袱。
新华保险理财专家表示,对于新婚家庭房贷、车贷等负债剧增的情况,可以考虑配置同等保险金额的保险产品以转嫁风险,如贷款80万元,保额也应该是80万元,而且被保险人应该为还贷的主要收入来源,这样才能确保万一发生风险后另一方还能继续还贷。
新婚夫妇还可以购买一些家财险品种,保障范围涵盖房屋、房屋附属物、房屋装修等,给新家安上一张保护网。
与缺少保险意识的家庭不同,有的新婚夫妇颇有保障意识,加之年轻人具有冲动消费的特点,导致一些新婚家庭出于主动或者被动的原因,购买了不少保险,年交保费大大超过了家庭承受范围,沦为“险奴”苦不堪言,其结果不是盲目退保蒙受损失,就是节衣缩食影响生活质量。
理财专家告诉记者,现金流充裕的年轻家庭并不多,在购买保险时应该适可而止,量力而行,把钱花在刀刃上,而不要冲动投保、盲目退保。
保费与保额的设定,要根据新婚家庭的具体财务状况和需求设定,保费过高,会影响家庭财务调度;保费过低,又会造成家庭保障不足。一般而言,保额设定为夫妻两人年收入的10倍,保费不超过年收入的1/10。
新婚夫妻按收入比例投保,
收入相当可互保
在被保险人的选择上,也有不少人存在误区。体贴的丈夫往往会考虑给妻子或者在有孩子后,首先给孩子购买一份保险。虽然这是一种对另一半的关爱和责任,但是这种一味给家庭成员投保,而忽视自身风险保障的行为并不明智。
新婚夫妻应该根据双方的收入比例来投保,家庭经济支柱应该首先得到保障。对于夫妻收入相当的家庭,可采用夫妻互保的形式,指定对方为自己保单的身故受益人,这样万一其中一方发生不幸,则另一方都可得到全部的保险金额做为家庭储备金。而在夫妻双方都没有保障的情况下给子女投保更是不可取。婚后夫妻应先考虑自己的保险完善情况,首先要让家庭收入来源有保障,其次在经济条件宽裕的前提下,可适当考虑孩子的保险。
给小孩投保不同的保险产品也有一定的顺序,一般要先考虑保障型产品,例如健康险、意外险等,让孩子的生命、健康先有保障,再考虑教育金储蓄险等未来受益型的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