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险马上到期了,想咨询一下今年按何种方式购买比较划算?”近日,读者李女士向本报打来了求助电话。在即将进入的4月传统购车旺季,很多曾在此时购买车辆的车主,也都面临着像李女士一样需要重新购买车险的问题。这其中,车损险占了最主要的成分。
方案一:投新车购置价
记者在太平洋、平安、人保、中华联合等财险公司了解到,“新车购置价”是指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被保险机动车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税)的价格,而非车主买车时与经销商商谈的价格。
通常按新车购置价投保的方式统称为“足额投保”。即车辆发生部分损失时,保险公司将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足额赔偿,当车辆发生全部损毁时,保险公司将按照车辆的实际价值(根据使用年限折旧后的价值)赔偿。
以李女士的车辆为例,其购买新车时价格为20万元,但现已驾驶两年,市场上同类型车型的车价已降至16万元。那么,李女士在今年续保时,则需按照16万元的车损险进行投保。其中,不考虑费率优惠,保费为2444元。假如在一年的保险期内,发生一起车辆部分损失的保险事故,车辆的修复费用共为2000元,如果不考虑免赔率、事故责任比例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将按2000元全额赔偿。
方案二:按实际价值投保
按照目前《新保险法》最为合理的投保方式来算,李女士的车在此次续保时,应该完全按照投保时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也就是指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这种投保方式一般被认为是“不足额投保”。
据新疆保险行业协会财险自律部刘意民部长介绍,选择了此种投保方式的车主,在车辆发生部分损失时,保险公司也只能按照实际价值与新车价格之比,按比例赔偿。
即假设为李女士的车在第三年续保时,折旧后的实际价值只有136960元,因此投保13.7万元的车损险,保费则降低至2165.7元,比按16万投保省了278.3元保费。
但在保险期内,同样发生部分损失事故,所述条件均与方案一一样,保险公司则按照“保额与投保时新车购置价的比例”进行赔付,即2000元?13.7万元/16万元),该车主则可获得1712.5元赔偿,比按16万元投保少获赔287.5元。但如果发生全车毁损的严重事故,同样不考虑免赔率、事故责任比例以及车辆残值的影响,可获得13.7万元的赔偿。
方案三:按协商价定保额
这是一种很少在车主中实施的办法,即由投保人和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保额。在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则将按照“保额和新车购置价的比例”来确定赔偿比例,最高不超过车辆的实际价值。
例如李女士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了1万元的车险保额,保费为1718元,在发生保险事故赔付时,保险公司将按62.5%(1万/16万)比例进行赔偿,最高不超过车辆的实际价值13.7万元。也就是说,即使将保额确定为20万元,最高也只能获得13.7万元的赔偿。
记者建议:
足额投保最合算
通过以上三种方案可以看出,目前车主按照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额最为合算。方案二虽然比方案一省下了278.3元的保费,但由于在发生部分损失时只能按比例赔付,车主自掏修车费用部分可能还会高于此数额。同样,方案三中按10万元进行“不足额的投保”,也面临着这个问题。而日常生活中,绝大多数车主还是发生小碰小撞的部分车损几率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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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损险作为财产险的一种,保险公司遵循的赔偿原则是“补偿性原则”,即赔偿数额不能超过财物的实际价值。也就是说,如果车主的车辆实际价值是10万元,即使在为其投保时买了15万元的保险,一旦发生损失,保户也只能从保险公司获得10万元的赔偿,而另外5万元相当于白白浪费。
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会依据各类汽车市场价格的变化,以季度或半年为期限,按照车辆的全国统一零售价调整各类车辆的车损险保额。车主可自由选择是按新车购置价购买,还是按实际价值购买,或者是按协商价值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