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场上的家财险产品可谓是琳琅满目、花样别出。家财险的保障范围越来越大,灵活性与针对性也更强,居民的选择性也越来越大。但是,居民在选择家财险产品时,不能只关心保单价格,还必须在投保前充分了解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仔细阅读保险条款,根据需要恰当地选择适宜的产品,避免走入不必要的误区。
都邦保险总公司工程险高级核保人梁海波称,根据保险产品的侧重功能不同,目前市场上的家财险主要分为保障型、两全型和投资型三种。
保障型
该类型产品是单纯的具有经济损失补偿性质的险种,期限为1年,保险期满后,需要重新续保。主要保障因火灾、爆炸、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造成的家庭财产损失。保障型家财险又可以分为普通的家财险产品与组合型家财险产品。组合型家财险产品在普通家财险的基础上,将附加条款、家庭成员意外伤害和居家责任、家庭雇佣责任等进行任意组合,保障范围更广,也更加灵活,便于居民根据需要进行选择。
梁海波称,保障型家财险的优点是保费一般较低,不会占用太多的家庭资金;缺点是只有在发生保险损失时才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没有投资收益。
储金型
也被称为两全险。是指居民通过向保险公司交纳保险储金的形式获得保险保障,保险公司将被保险人所交保险储金的利息作为保险费,在保险期满时仍将原来所交的保险储金全部退还被保险人。两全保险基本原则均与普通家财险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投保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在被保险人的财产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损失时,既能得到及时的经济补偿,而且在保险期满时,不论损失赔偿与否,都能足额领回原来交付的保险储金。
梁海波提醒称,但应当注意,相对于银行储蓄来讲,两全保险到期给付金额不及银行到期后连本带利拿的多。所以,千万不可把它当作银行储蓄,为拿利息而购买该产品。
投资型
该类型产品是一种具有经济补偿和到期还本性质的险种,保险期限一般在2年至5年之间(也有一年的短期产品)。该类型产品不仅有保障型家财险的保障功能,而且还兼顾投资的功效。投保此类险种除拥有相应的保障责任外,如遇银行利率调整,随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同步、同幅调整,分段计息,无论是否发生保险赔偿,期满均可获得本金和收益。
投资型家财险的优点是投保人可以达到转移风险和投资理财的双重保障;缺点是一次性交纳费用较高,资金流动性不强,投保时家庭应当确保有一定数量的闲置资金且在保险期限内不急用,否则一旦退保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链接: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家财险
如何为爱家购买一份合适的家财险呢?
首先,要了解家财险的赔偿特点。
在家财险中,房屋建筑及附属设备、室内装修在保险赔偿时,采用的是按比例赔偿方式,比如房屋价值10万,如果不足额投保5万,那么损失时就要按1/2的比例来赔偿,投保10万才可以得到全额赔偿。所以要想得到充分的保险保障,就需要按重新建造或重新购置价值投保。其它财产,如家用电器、床上用品、服装、家具等则按第一危险赔偿方式赔偿,即无论是否足额投保,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出险时的实际损失得到赔偿。
其次,要了解各类家庭财产的风险特点。
房屋建筑属于最高价值的家庭财产,所以,其保费占比也是最大的。但一般来说,房屋抗自然风险系数高,如果不存在质量问题,且不考虑地震因素的话,则不需为其投保,因而我们可以省下这部分保费。
室内装修属于怕水又怕火的财产,所以在投保时,我们最好附加“水渍损失险”(当然该险种也可以保障其它财产)。水渍损失险可以保障因自来水及暖气管道、水槽、引水道漏水,室内空调、热水器漏水,屋顶或阳台漏雨、漏雪,下水道堵塞溢水,邻居家漏水等意外造成财产的损失。水渍损失险的保费一般占主险(家财基本险)的10%左右,所以只需附加十几或几十元保费。
其它财产,如家用电器、床上用品、服装、家具等,由于发生全部损失的概率较低,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财产情况和保费支出情况,只投保几万元(财产价值的10%-30%),也能得到保险保障。另外,我们还可以为贵重、便携的财产,以及现金等财产附加投保盗窃险。
值得一提的是,家庭财产保险不仅仅在发生意外能得到保险赔偿,其保险代位追偿的功能,还能使我们免去家庭财产遭受第三方侵害后向第三方追偿的烦恼。也就是说,投保后如出现邻居发生火灾延烧、邻居渗水等第三方侵害财产造成损失的情况时,在保险公司赔偿后,由保险公司向第三方追偿。
现在,我们已经对家庭财产保险有了初步的了解,接下来,我们就可以找来相关的家庭财产险产品做一份适合的保障规划,为我们的爱家请来一位安全使者。
投保财产险 应跳出三怪圈
怪圈一:不读条款人云亦云
保险合同是格式合同,保险条款都是保险公司单方制定的,而且条款中引用专业术语多,投保人由于无暇或无意深究条款内容,仅是根据自己的需要,顺着保险从业人员引导的路子思考,从大的方面选择投保险种,而对条款中列明的可保财产、不保财产、保险责任、权利义务等内容往往不去认真阅读、细细分析,等出现意外或出险,到保险公司咨询或索赔时,常常因本人的愿望得不到满足而发生纠纷,形成“婆说婆有理,公说公有理”的状况。
怪圈二:投保不足额或超额
有些保户为了省几元钱保险费,在投保财产保险时,仅投保财产价值的一部分,这种貌似“精明”的选择,却在财产出险后铸成大错。因为根据财产保险条款规定,对“不足额投保的财产”按保险金额与财产实际价值的比例进行赔偿。 而另一些保户则是为了多得到保险赔偿,在投保财产保险时,使确定的保险金额大于所保财产的实际价值。其实,这种做法也是错误的,投保人会白白浪费钱财。在保险中,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超过财产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超过部分是无效投保,多缴了保险费,是不必要的浪费,保险公司在定损中,是按财产的实际价值和损失程度确定赔偿金额,损失多少赔多少。
怪圈三:出险不通知公司
有些投保人虽家中被盗,认为什么时候给保险公司报案也不迟,保险公司都会进行赔偿的,如果投保人这样想就错了。依据《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以及家庭财产保险条款中规定“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应及时在24小时之内通知保险人,否则可以拒赔”,向投保人发出了拒赔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