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负责人称,行业打破了传统的“谁投保谁受益”的保险补偿模式,采取生产方投保,购买方受益的做法,直接将赔款补偿给装备购买方,增强购买方信心,切实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推广和运用。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机制的推出将有效促进装备制造业与保险业对接,推动保险行业更好地发挥其社会生产“稳定器”、“助推器”的功能作用,助力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
据悉,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4月30日期间投保的制造企业,于2015年5月1日至5月15日提交申请保费补贴文件。2015年4月30日以后投保的,于每年9月1日至9月15日申请保费补贴。
目前,相关政策的宣传和保险产品推广工作正在进行,部分装备企业已明确提出投保需求,由我国自主研制的首个出口美国的Y12型号运输机,已经作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由中航集团投保。预计2015年4月底前,保险行业和部分装备企业将完成第一批签单承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