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山东将推广家政服务机构职业责任险,鼓励为工伤保险法定实施范围之外的家庭服务从业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研究推动家庭服务相关的保险产品研发。
那么,目前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投保的险种主要是什么?他们在投保时还存在哪些困难?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意外伤害险经济又实用
青岛市家政服务协会相关负责人马女士告诉记者,目前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投保的险种主要是人身意外伤害险,这是因为服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受到意外伤害的几率相对较高,比如不小心摔伤、不慎被烫伤等,其他方面出险的情况则相对少见。
马女士说,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所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是保险公司根据家政服务工作的特点特别设计的,保费一般为23元、30元和80元不等,费用越高自然保额越高。家政服务员根据自身工作性质和风险情况,按照自愿原则来选择某一档保障。
青岛市妇女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爱心大姐服务社相关负责人单女士进一步说,有些家政服务员要在较高的楼层为雇主擦玻璃,这种工作危险系数较高,因此他们在投保时,往往选择保费较高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有些服务员只是做一般的保洁、烹饪、护理工作,风险相对较小,他们可能会选择保费较低的保险。
医疗保险实用性有限
除了受到人身意外伤害,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还会遇到其他风险。年近六十的周师傅如今在市立医院陪护一位术后病人,他做病号陪护工作已经有很多年了。他怎样防范疾病传染风险呢?
接活之前他都会了解病人的患病情况,如果是传染性的疾病,他一般不会接。不过如果某种疾病的传染性不太厉害,他有时也会接。对此,他会仔细了解疾病的传染途径,然后采取相应的办法来防范传染风险,比如毛巾、碗筷等用具分开使用等。
周师傅没有购买相应的保险,他也不知道哪种保险适用于自己的情况。“平时自己多注意点,一般没事。”他说。
对于周师傅的情况,社会医疗保险可以在保障范围内,向参保者提供基本医疗需求保障。如果参保者患病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和给付标准,则无法获得保障。也就是说,陪护人员如果不幸被传染,在诊疗过程中产生的费用能否获得给付、获得多少给付,都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对于周师傅的情况,相应保障在医疗保险附加险的范围内,因此周师傅如果投保,需要先购买一份主险。不过,主险是一份长期医疗保险,需要定期缴纳保费,而且保费比较高,尤其周师傅年近六十,风险更大,保费更为高昂。“这个就算了吧,不仅贵,也不实用。”周师傅说,他陪护的病号大多数还是非传染性疾病患者,所以出险的概率还是很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