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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汽车投保需要注意这些误区

2012-03-1858次浏览
小新客服
为车购买车险是车主的一大难题,总是由于操作方法的不得到导致保险权益受到影响,那么该注意哪些方面呢?

如今给私家车上保险已成为共识。有些车主在投保中由于保险意识淡薄,操作方法不当,会影响日后的保险权益。

不足额投保。对于汽车保额的确定,明智的选择是足额投保,就是车辆实际价值多少就保多少,一旦出险造成全车损毁可以得到足额赔付。但有的人为省些保费,不惜不足额投保。说得通俗点就是一辆价值20万元的汽车,保险公司亦将情况说清楚,自己仍坚持只保10万元保额。如此做法可能省了点保费,但以后万一发生事故造成车辆损毁,肯定得不到足额赔付,因为当初你只保了全车一半价值的财产。

超额投保。与不足额投保相反,有的人手中明明是一辆低档车,市场新购买价低于6万元,却偏偏要超额投保,非把保额定在12万元,认为多花点钱就可以在车辆出事时“高额索赔”,实际上这是一厢情愿。保险条款规定,在给出险车辆定损时必须严格按照汽车出险时的实际损失确定。换句话说,这辆车价值只有6万元,最高赔付也只能是6万元,不能背离投保财产的实际价值。

重复投保。有人以为汽车保险如同人寿保险一样多保几份能多得到赔款,这种观点显然错了。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财产,保险金额准确科学,投保财产的价值多少就是多少,没有随意增减的余地。不妨举例说明,一辆进口轿车价值40万元,你已在一家保险公司足额投保了40万元的保险金额,那么这辆车即使出现全部损失,最高赔付也不能超过40万元。在另一家保险公司同时多投保一份保险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险种没保全。汽车保险中有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包括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和全车盗抢险这三类主险外,还有划痕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辆停驶险、不计免赔险、无过失责任险、自燃损失险、玻璃单独破碎险等一批附加险种,有各自承担的责任范围,相互不可替代。所以,在选择险种时应该考虑周全。孰轻孰重,怎样选择,可与精通此道的朋友或业内人士商量一下再做决定。

存侥幸心理,不按时续保。汽车保险的保险期限普遍为一年。在投保后的一年中如果发生保险事故可以到保险公司索赔;假若没发生保险事故等于花钱保平安,第二年在原保险公司续保时能享受安全无事故的投保优待。有的人却由此放松了警惕,认为既然“入保没出事,又何必急着续保”,因而保险到期后迟迟不续保。在脱保这一段时间内若发生事故,尽管过去一直入保,依照保险条款规定仍然不能赔偿。

除此之外,有的人投保不去正规的保险机构或有资质的保险经纪公司办理,而是听传言,找“能人”,走弯路,最后常常上当吃亏。有的人投保时只管交钱,从不研究保险条款内容,对理应履行的义务、享受的权益、索赔须知等一无所知,对《保险法》明文规定的需要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的情况也有意隐瞒,必然给日后的索赔带来麻烦,因为不能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如果还有不明白的问题,可拨通保险公司的服务专线进行事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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