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南京如何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2014年年底南京发布公积金新政,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简化办理手续,支持无本市产权住房的缴存职工租房自住。租房如何提取公积金呢?中国社保网小编为您详解:
Q1:我工作的单位有五险一金,我一直租房住,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来支付房租吗?
A:旧规:只有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或在本市无产权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情况下,才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另外,不是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房租按实际承租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超过下列标准的,按下列标准计算租金:一人户40平方米,二人户50平方米,三人及三人以上户60平方米。
新规:住房公积金租房可以随便用了!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不得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房屋租金,便可用住房公积金。
Q2:租房提取公积金要提供哪些材料?
A:租房申请提取公积金时,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房租完税凭证及家庭收入证明。租住廉租住房的还要提供《廉租住房租赁合同》。
①租住单位或房管部门公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以下材料:
1、公有住房租赁契约;2、职工夫妻双方收入证明;3、当年全部租金发票;4.婚姻状况证明和户口簿;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租住公共租赁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以下材料:
1、《公租房租赁合约》;2、职工夫妻双方收入证明;3、当年全部租金发票;4、婚姻状况证明和户口簿;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租住私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以下资料:
1、与出租人签订的租房合同;2、房产管理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3、职工夫妻双方收入证明;4、当年全部租金发票;5、婚姻状况证明和户口簿6、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在校研究生住在学校宿舍的,供如下资料:
1、学校出具的当年住宿费发票或收据2、婚姻状况证明 3、学生证身份证及复印件
Q3:租房提取公积金什么时间受理?
A:本次新政增加办理时间,每年6月份、12月份集中办理。
Q4:公积金怎么提取?
A:单位到银行网点领购《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现金 (转账)支票》。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到单位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并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在《申请单》上加盖预留印鉴并出具《现金(转账)支 票》。职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属建行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各区县职工到区县管理部申请)
Q5:南京市公积金可以用来缴纳物业费吗?
A:理论上可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被市总工会认定为特困职工的;
2、本人、配偶、父母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3、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4、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