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又有新政策3月出台
从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四次会议上了解到,从2015年3月起湖州地区将进一步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通过放宽面积、增加额度、简化流程等,加大对缴存职工租房消费的支持力度。长兴分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具体的文件还未下发,但长兴地区将按照市里面的政策统一执行。
据了解,3月起正常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的本县职工就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签订的租赁协议期限从半年以上缩短至3个月以上;原规定租房提取的家庭成员仅限于夫妻双方,对租赁公租房的提取放宽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同时,本次调整统一了全市的租房提取标准,原规定“县区未婚最高70平方米,已婚90平方米;市区未婚最高60平方米,已婚80平方米,每平方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月租金市区控制在最高15元,县区控制在10元”,现统一确定为未婚缴存职工最高每月可提1000元,已婚家庭最高每月可提1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