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先生:城镇职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选择继续工作并缴纳社保,也就是说不办理退休也不领取养老金。请问以后退休时能享受到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吗?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关于您反映的退休后继续缴纳社保问题,根据《关于当前养老保险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0】62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应及时退出工作岗位,办理退休手续。对因各种原因未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并继续缴费的,其缴费年限可予以承认,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正式审批退休的次月起享受。
【社保知识】
领取养老金的条件
参保人员符合下列条件,自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了相关手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正常退休:
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
因病提前退休: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依照劳动鉴定程序,经市、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办理因病退休;不足上述年龄的办理因病退职。
被保险人系残疾人的,其原有的残疾不作为因病(非因工负伤)提前退休的条件。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满10年、从事高温和井下工作满9年、从事有毒有害工作满8年。
因此,建议在保职工,遇到类似的社保有关问题和政策盲点,可直接咨询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般工作人员都会给出权威的答案。